公安部副部长黄明24日表示,将在全面深入推进车检改革的同时,推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公安部正在组织调研论证,争取尽快形成改革具体措施。据了解,人们期盼已久的驾照自学自考,或许在此轮改革中有所突破。(人民网11月24日)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英雄”——2007年,深圳市民樵彬因未上驾校申领驾照遭拒,为此他以退办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为由将车管所告上法庭。法院一审裁决车管所败诉,认为其对樵彬做出的不受理行政行为违法。当年8月30日,深圳车管所终于对樵彬的申请开了绿灯。当时,有业内人士说,“樵彬胜诉,不只是关系到他个人无需向驾校缴纳数千元的培训费,这对于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还公民驾驶技术学习的自主选择权,无疑意义重大”。
“第二个吃螃蟹的人也是好汉”——2012年8月,南京市民小苏到车管所申考驾照被拒。小苏查阅资料,没找到国家有哪条法律明确规定,考驾照必须经过驾校培训。2013年1月,她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状告南京车管所行政不作为。
“散学”终于打开一道门缝。2012年12月17日,深圳交警以“网上车管所”为平台,在广东省率先启用“散学申领驾驶证网上报名预约系统”——不用进驾校学习,也可以申请驾照考试,每月配额为500人。截至目前,包括深圳、南宁、呼和浩特等多座城市都已放开个人申请驾照考试。驾校垄断格局已受到散学的有力冲击,但尚未形成“质变”,驾校捆绑驾照依然是主流路径,散学只不过在部分城市“散打”。
驾照自学自考能否“圆梦”,关乎驾考改革的“效率与公平”。少数城市允许散学,只能算是有限的公平与更有限的效率。而通过改革实现驾照的自学自考,可以释放公平的正能量,提高效率的正加速。无论是追求公平,还是提高效率;也无论是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驾考改革都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行驶,在民意保驾中前行。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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