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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河南登封 9月20日早上7时20分左右,在嵩山少林寺塔林的围栏外,几名穿着僧衣的男子拉着质问“少林寺门票70%去哪了”的横幅,向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下称嵩管委)讨说法。
两条横幅很快被景区保安收走。30多年来,少林寺僧人的最新一次维权草草结束。但这所千年古刹与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恩怨,即将在法庭上做一次阶段性的了断。去年年底,少林寺将嵩管委告上法庭,称后者从2011年1月到2013年10月,共拖欠寺方将近5000万元的门票款。
佛门清净地卷入世俗官司难免引发争议。事实上,从陕西法门寺开始,近年来寺庙与地方政府以及政府授权的开发公司间的矛盾时有发生。自上世纪70年代末恢复宗教政策起,绝大多数寺庙道观在被列入文物保护目录的同时,也成为可资收费的旅游景点,被地方政府视作一种产业。宗教与权力,文物与商业的冲突,亟待寻求一条解决之道。最近有媒体报道称,寺庙或将取消门票,这会是一个美好愿景吗?
秘而不宣的官司
这场官司本来很低调。少林寺向郑州市中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落款于2013年11月18日。“他们正式向法院起诉,就在起诉状写好一个星期左右。”嵩管委方面的代理律师称。
在此后的10个月里,这场官司一直不为外人所知。郑州中院首选的审理方案就是调解,为此还将原定于今年4月份的开庭延后,至今未定日期。
“双方没有对话的基础。”嵩管委一位官员曾旁听调解会,“少林寺说我们拖欠四五千万元票款,我们一分钱也不认,怎么谈?”
少林寺方面也认为没必要调解。释永信的一位下属告诉南都记者,如果调解可以解决问题,少林寺就不会打官司了。他认为,在过去的30多年里,少林寺对于与官方的矛盾,要么忍受,要么通过释永信和僧人上访来解决,都不是长久之计。
少林寺在起诉书中称,2009年12月30日,原告少林寺同被告嵩管委签订协议书,约定由嵩管委统一管理嵩山少林寺景区门票的经营业务;少林寺按照每人次30元分得门票收入。除此之外,少林寺不负担其他费用;嵩管委负责将收入按月支付给少林寺。
少林寺认为,自协议书签订以来,少林寺一直依约积极配合嵩管委对景区的经营管理工作,但嵩管委并未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原告应得的门票分成款项,并长期拖欠部分款项。根据少林寺的计算,嵩管委2011年全年拖欠门票分成款1301万余元,2012年全年拖欠1473万余元,2013年1月至10月共拖欠2135万余元,总计拖欠4970万余元,并产生了232万余元的延迟支付违约金。
少林寺在诉状中强调,门票收入分成是少林寺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也是少林寺维系日常僧众生活支出、开展佛事活动、保护千年古寺、弘扬和发展少林文化的经费保障。嵩管委的拖欠,已经严重影响到上述事项的正常进行。
在附加诉讼请求中,少林寺以嵩管委严重违约为由,要求解除与嵩管委2009年12月30日签的协议,这意味着少林寺将脱离景区“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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