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遭体罚母亲刀伤老师,母爱太沉重

2017-04-21 14:23:28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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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赵丹玉 稿源:齐网 编辑:王刚

  2016年10月22日,就读于殷都区某某小学的六年级学生张某回家后,对着母亲刘玲哭诉,称因最近成绩不好,被班主任体罚,因听闻女儿在校被班主任体罚,刘玲便持刀闯入学校将老师划伤。(4月21日 网易新闻)

  中午孩子哭诉最近因成绩不好被体罚,下午妈妈便持刀去找老师理论并伤害了老师,这样的速度也真的说明这位妈妈是位行动派,也是真的“爱”孩子,称得上“中国好妈妈”了。但是,刘玲的这种做法真的能为孩子讨回什么来吗?显然是不能的,最直接的结果就是把自己送进了监狱,真的是得不偿失。六年级的孩子什么都懂,受到了体罚知道跟家长哭诉,因为感觉自己受到了伤害,想得到父母的安慰很正常。父母听到孩子被体罚了,父母觉得着急也正常,但是不应先问问孩子为什么会受到体罚吗?被体罚到了什么程度吗?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再做打算也不迟,就这样贸贸然的带着“家伙”找老师理论并出手伤人真的是非常不明智的。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明文规定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法律禁止体罚学生是基于整个社会对体罚学生普遍的反对意识,而这种意识又是基于公众对人道的朴素意识。然而人们对孩子的教育态度又是复杂的,家长往往希望老师多投注些注意力在自己孩子身上,希望老师能够严格教育自己的孩子,有的甚至说孩子不听话老师可以尽管打,但当老师真的打了孩子之后,家长又将“体罚”孩子的帽子扣到了老师的头上,这样的矛盾好像真的没法真正的调和。

  我们不能否认本应纯净的教师队伍中混进了某些不纯净的因素,一些素质低下的老师对孩子实施了伤害性的体罚,无论是对孩子的身和心都造成了伤害。但是,也不能全盘否认的是有些老师体罚学生是出于工作上的积极态度,没有恶意没有预谋并且不会对孩子产生很大的不良影响,只是单纯的严厉要求学生并希望其改进。有了法律禁止“体罚”学生的保护伞,学生得到了保护,学生的尊严也有了,但是教师的尊严却丧失了,教师的权威也慢慢消解了。

  如果真的有教师因为体罚学生而受到处理,大概很少有人还能保持以往的工作热情,这可能也会影响周围老师的工作情绪,会产生对待越来越难管的学生,管的了就管,管不了也别太在意的想法。就像此次事件中的妈妈刘婷,因为孩子受到了体罚便拿着刀子和老师“理论”,在这过程中将老师的脸、颈部划伤,这不禁让人感叹老师是拿着生命在教学生的悲凉之感。如果老师完全被“禁止体罚学生”的条件所束缚,对学生完全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这大概才是对学生最大的惩罚。

  体罚学生这种方式确实不可取,不然也不会进入多部法律的条文中,但是法律只是禁止体罚学生,并没有详细的规定,这个空白给了人们很多的发挥空间。礼记中有言:玉不琢,不成器。学生就像一块璞玉,如果是自然发展成型当然是最好了,如果没有很好的自然条件,想要彰显其价值可能就需要对其进行打磨,这期间可能就会对玉本身是一种伤害,但最后的结果却是大家期盼的。家长爱孩子固然是没有错的,但是爱孩子也应该有个限度,案件中的妈妈为了孩子跟老师动刀子的爱实在是太沉重了,这不仅没有为孩子带来任何的好处,很可能影响到孩子的心理健康,同时也把自己投进了监狱。家长爱孩子,老师也是爱学生的,当两种爱投注在一个人的身上时大家应该互相信任,老师应该用自己的师德来赢得家长和孩子的信任,家长也应以同样的相信老师真的是为了自己的孩子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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