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yond解散内幕 往事只能回味

2014-10-11 12:12:17  来源: 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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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家强《真相》全文:

  以下内容我对天发誓,以我和家人性命担保,全部千真万确,如有谎言我绝子绝孙。同样以自身和家人性命担保的人才有资格对我否定,否则全属胡言。

  去年为了纪念家驹我保持沉默,对于近十年的流言蜚语和无理指控,少发声希望小事化无,好让人可以有自我反思的机会,但是清者自清的态度对于一些只求利益不择手段的人来说便正好是他们乘虚而入的好机会,今次经过一番审慎的考虑,与其要反驳陈健添先生和黄贯中先生的指控,倒不如在此亦向所有歌迷朋友交代一个真实的答案。

  对于陈健添先生的指控和恶意的诽谤,我会保留我的法律行动。

  1)Q: 陈先生说当年(1983-1992) Beyond(四位成员个别)和Kinn's Music (陈健添先生的公司)签下的死后五十年的歌曲版权持有权的合约,完全是本人伪造,令陈先生现在身败名裂,走头无路,没有工作。他说他没有欺骗Beyond。

  A: Beyond在日本经理人公司Amuse的高层和律师的协助下了解版权合约的正确和符合国际标准的条例,告知我们签下了这不平等的合约(死后五十年持有权)是可以于诉讼中撤回,家驹当时还在生,他非常气愤,他私下和我谈过为什么Leslie赚钱比我们多,他知道这不平等的合约之后,恍然大悟,家驹对我说:“我一直对他抱着感激,在演唱会多谢他,原来一直被骗而懵然不知,我不会原谅他,我要告到底。”在Amuse的协助下聘请律师计划诉讼前,家驹便发生意外,案件亦停了一年多才正式告上法庭,当时Beyond三位成员亦非常坚决要取回公道,把不平等合约撤回,在对薄公堂其间,我们不小心在报章上说了诽谤性的语言,被陈先生反告我们诽谤,要我们马上赔偿港币三十万元,不用赔偿的条件是永久把这案件终止,不可以再申请诉讼,当时我们三人和公司的研究下,唯有终止这案件,我真的非常之不甘心,这是我可以原谅他但不可以再成为朋友的原因,这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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