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喜林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实施后,电影主管部门重拳出击,以执法必严的决心,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对首批查出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326家影院实施严厉处罚。其中63家瞒报超100万元。(3月21日中国青年网)
对电影文化产业的票房经营收入必须依法实施监管,决不能任由经营者欺上瞒下,瞒天过海,故意躲避依法监管。
电影文化产业的经营服务,不同于人们的日常生活用品,它是百姓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而且,每一部影片都是净化人们心灵的精神净化剂。也就是说,电影编剧、制片人和导演与演员等人员共同制作的影片,构成了完整的人类灵魂工程师精神产品。但是,对于这样的特殊产品必须依法实施监管。只有通过依法监管,国家主管部门才能从中掌握每一部电影精神产品在广大观众心目中的价值;只有通过依法对消费市场进行科学监管,监管部门才能依法指导和调整电影产品的制作和播出数量,才能避免浪费。
而且,通过依法监管全国各地电影票房市场经营收入,才能正确引导电影产业朝着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精神需求的方向科学发展,绝不能让质量低下的影片产品充斥市场;而且,要通过依法监管,依法保护符合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和百姓需要的精品影片健康有序发展,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
而且,依法对电影产业票房收入进行科学精准统计,也是国家对各项国民经济产值进行依法科学统计的需要。有了科学统计数据,才能让国家做出精准产业投资决策;有了科学精准统计数据,才能用事实证明电影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所以,对于电影票房收入的统计数据进行依法监管,绝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须的,决不允许弄虚作假。如果经营者瞒报票房收入,依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的规定,就属于违法行为,那就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电影产业促进法》实施以后,任何人都不能根据自己的随心所欲炒作电影票房收入,不能制造假象,骗取公众信任,不能制造假象骗取国家对于经营者的政策支持。而且,决不允许用瞒报票房收入偷逃国家税款。
因此,电影票房的依法监管职能加强,不能削弱;因此,电影经营者必须遵纪守法;因此,电影经营者必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因此,电影产业监管部门必须依法履职尽责,不能懒政。
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电影既然是广大人民群所需要的精神产品,电影人就要用心去打造诚信是金的经营理念,就要用虔诚去对待自己的事业。而且,诚信的核心就是遵纪守法;而且,诚信就是电影经营者那个企业的生命;而且,诚信就是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源泉;而且,诚信就是对国家和人民的忠诚。
因此,对于电影产业的经营和发展必须依法实施有效监管;因此,针对电影票房收入存在的瞒报违法现象,需要依法监管常态化。而且,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只有依法提高执行力,才能使违法行为受到依法震慑,并依法净化电影市场经济秩序,不断提升依法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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