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变革:监管不能缺位 竞争必须到位
然而,专家也提醒,170通信业务创新依赖于公平充分的市场竞争环境,因此在调动虚拟运营商竞争活力的同时,相关监管机制、引导措施和鼓励政策不能落后和缺位。
首先,承诺的服务不能缩水、跳票,配套监管需要明确。
付亮说,虚拟运营商为电信行业带来竞争的同时,也会带来一系列新问题。比如,对用户承诺、宣传的服务能否做到;对用户通信隐私、个人信息的保护能否做到位。这些问题也在考验着监管部门,“很多新问题可能是现在想不到的,因此监管部门应更积极去思考、应对。”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总工程师余晓晖认为,民营企业初入电信行业可能会面临一定的“不适应”。但电信业务强调标准化、服务连贯性。短时不适应不应当成为虚拟运营商“半途而废”的借口,这些企业应摸清行业发展特征,增强自身在电信领域持续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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