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方式固定刑场,死刑执行车价值70万,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注射方式对四名死刑犯执行死刑。这是西安市首次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西安市唯一法定执行机关,为注射死刑花费了一年半时间做准备工作。
据中院有关领导介绍,2004年初,西安市中院将注射死刑列为重点工作,专门抽调三人组成调研组赴南京、重庆、天水、沈阳等已采用注射死刑的法院,对注射死刑进行充分调研。目前,我国执行注射死刑的方式有两种:一种为车载方式,一种是在固定刑场执行。西安中院采取第一种方式。
今年年初,西安中院购得一辆“丰田考思特”客车作为执行车,并将此车送往重庆某专门工厂进行改装。同时,中院耗资3万元人民币从匈牙利购得执行注射死刑专用的注射床,该注射床可以作为自动行走的救护床。改装后的执行车价值70万元人民币,内有注射泵及用于测量心率以及脑电波的诸多仪器。据了解,该执行车的性能和设备都是目前国内最先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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