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前地方政府会被提醒
环保部文件要求给出重污染天应急预案如何制定的统一格式。政府应急预案与部门实施方案以及相关企业、单位操作方案作为一个预案体系协同推进,政府应急预案要简洁明了,重点将“具体任务”细化为“谁要做”、“何时做”和“如何做”,预警条件和响应措施上要和区域层面与相邻城市相协调。
环保部明确要求,要实施“预警即响应”以及没有提前预警时的补救措施,避免出现人为因素导致的“滞后预警”或“不预警”。
根据要求,没有制定应急预案且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城市政府,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上述环保部官员表示,至少在京津冀地区的城市,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观念和以前不一样了,对重污染天相当重视。“如果这个地方还是一天到晚乌烟瘴气的,不采取措施,那‘大气十条’是有明确规定的,是要追责的。”
他说,目前环保部的区域监测中心如果监测到未来两三天会有重污染天气发生,都会提前正式发函给当地人民政府,告知其后几天可能出现的情况,提醒其采取措施,而如果地方政府对此视而不见,不采取有效措施,按照目前“党政同责”的要求,其将会被追究责任。(记者金煜)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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