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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丹玉 稿源:齐网 编辑:王刚
盐城市民孙某在网上查到一家侦探公司的电话、QQ,孙某联系对方想调查关于父亲私生子的情况。孙某先付3400元的定金,10天后为了看材料又付了20000元定金,随后孙某又打了3400元耳朵尾款,共计26800元,将尾款打完后对方再也联系不上了。(4月18日扬子晚报网)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都有不想让人知道的小隐私,这本是无可厚非,但是有的人却想窥探别人的隐私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正所谓有了市场就会产生买卖,既然有人想知道别人的隐私,那么就会有人来替好奇心来买单,这不仅是不道德的,有时候更是触犯了法律。
私家侦探是政府机关以外从事民商事务调查服务的人,私家侦探机构是公民或机构开办属于私立性质提供民商事务调查服务的机构,但是,我国尚无任何法律确立私家侦探的法律地位,甚至私家侦探业务和法律是相抵触的。私家侦探机构的“业务”大多是个人隐私,或者无法放到台面上说的事情,很多人吃了亏也是哑巴吃黄连有口说不出,而且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私家侦探这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灰色行业利用互联网传播,使犯罪成本更低了。
我们每个人也应该摆正自己的心态,用积极正面的心态来面对我们周围的人和事。案件中的孙某花钱雇佣私家侦探社的人来调查关于父亲私生子的情况,乍一看还真是被这个强大的理由震住了,儿子调查父亲的私生子,这难道是为了万一查到之后和私生子一起孝顺父亲吗?正常推断来说这种可能性比较小,大半原因还是财产问题。假如孙某的父亲真的有私生子,那是父亲的问题,且不说这是否触犯了法律,这一定会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是对家庭的不忠诚,但是,反过来说,作为一名成年人,应该有能力养活自己,父亲的财产是父亲的,他有权利进行分配。
就孙某的这一行为笔者有以下几点看法:首先,孙某应该对自己的亲人多些信任。成长过程中父亲的陪伴使人生更加完整,作为儿女即使对父亲的行为有不认同,但是也不应该过多的指摘,甚至雇佣私家侦探来窥探父亲的隐私。家人之间互相扶持和信任才能使家庭和谐幸福。其次,对于私家侦探社这种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的机构,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自觉地进行抵制,提高自身的防骗意思,正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如果没有所谓的业务,私家侦探社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大大的降低了骗子行骗的成功率。再次,每个人都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不做违法犯罪之事,不触碰道德谴责之情,自己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给别人留下钻空子的机会。最后,对于私家侦探这个灰色行业,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将其触碰法律的苗头扼杀在萌芽中,不能任其肆无忌惮的发展来扰乱人们的生活,让其随意的钻法律的空子来挑战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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