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6岁男孩小乐(化名)起诉父亲、爷爷、奶奶索要房产。近日,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乐的起诉理由正当予以支持,并判定涉案房产归小乐居住、使用。
父母离婚儿子告父亲索要房产
2005年12月,王先生与孙女士登记结婚,2007年10月,二人生下了小乐。但小乐的出生未能增进王先生与孙女士的夫妻感情,双方不断因琐事产生矛盾,夫妻感情逐渐破裂。2013年7月,经通州区人民法院调解,孙女士与王先生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同时约定6岁的小乐由孙女士抚养。
仅仅3个月后,王先生和他的父母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孙女士作为小乐的法定代理人向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将小乐的父亲、爷爷、奶奶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位于通州区某小区的两套房屋归小乐居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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