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销售32万余元
此后,从2012年6月到2014年期间,孙平以“代购”的形式销售印度带回来的易瑞沙、格列卫等药品,销售金额高达32万余元。令他没想到的是,2014年7月,溧水警方找上门来。原来,有人专门将其销售的药品邮寄到警方,举报他一直在销售假药。当天,警方就在其家中搜出了31瓶印度药品。按照相关规定,国外企业生产的药品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后才能进口销售,否则所有药品都按照假药来论处。此后,两人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溧水警方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法庭上,孙平称如果不是被派往印度,后在朋友的央求下帮忙带药,自己也不会接触到这些药品,更不要说利用药品赚钱。而他在淘宝网上开店并非为了销售药品,只是为了收钱方便,且不少药品都是帮朋友带的,并不是全部都用来销售。不过,他称早在2011年的时候,当时就曾听说直接从国外带回药品在国内销售可能涉嫌违法,但当时没想太多。因为自己药品的销售价只有正常药品售价的1/15至1/20,孙平甚至觉得自己是在帮别人的忙,是在做“救人性命”的好事。
夫妻俩面临刑罚
直到被抓后,他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而妻子赵雅则表示,自己只是帮助孙平邮寄药品,也知道都是用于治疗癌症的印度药品,至于其他的均不知情。案发后,家人主动帮两人返还卖药所得30万元,并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判处。检察机关认为,夫妻俩从印度代购以及让对方邮寄回没有取得注册的药品,并在淘宝网上开店公开销售,其行为已经构成销售假药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对销售假药者可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庭审结束,检察官对两人提出了量刑建议,对孙平处以1年半有期徒刑、赵莉处以1年有期徒刑,可以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庭审当天,法官未当庭宣判。(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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