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赃款缔约方返还分享
“可以预期,下一步肯定会有新的突破,腐败分子企图通过外逃逃避法律责任,这是一种痴心妄想。”11月26日,在外交部举行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中外媒体吹风会上,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说。
徐宏表示,2013年,中国与加拿大谈判完成“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成为中国就追缴犯罪所得对外谈判的第一项专门协定。
中加即将正式签署的该协定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资产返还,比如被贪污、挪用的国有资产,被挪用、诈骗的企业和个人财产,如果能证明合法所有人,可被返还;资产分享,如走私、贩毒获得的赃款,没有或无法认定合法所有人,缔约一方可在没收后,与另一缔约方按一定比例分享。
“一直以来,跨国反腐面对的主要难题包括‘死刑不引渡’等司法障碍、政治庇护等,还有跨国追赃难题。”李成言表示,此前虽然成功引渡回国部分潜逃人员,但其带出国境的大量资产并没有随之回国。李成言、黄风等受访专家们认为,中加这个协定将破解跨国追赃难题,为跨国追赃合作树立“样板”。
据了解,资产分享协定已被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列为工作重点。下一步,该办公室将建立与有关国家的反腐败执法合作机制,加快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资产分享协定等的谈判、缔约、履约进程。
本版采写/新京报首席记者 王姝
(原标题:“猎狐”自首大限154人投案)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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