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连江渔民林某伙同他人出海抢劫,残忍杀害26名船员。虽然时隔多年,但他仍然受到法律的严惩。本月8日,宁德市中院公开宣判此案,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对林某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核准死刑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宣判结束后,他被执行死刑。
经审理查明,1990年,林某参与王某等人的抢劫团伙,共同商定出海抢劫,各自纠集他人后分别出资,由林某等人租用渔船并准备了刀、镀锌管、炸药、雷管、导火索、石块等作案工具出海抢劫。林某等人在福建、浙江一带沿海搜索作案目标,在发现单独行驶的渔船后,驾船靠近并持凶器强行登船,威胁、捆绑、殴打船员。有的船员当场就被活活打死。在劫得财物以后,林某和同伙采用把船员捆绑后系上铁锚、石块等重物扔入海中和把船员关进船舱用炸药把船只炸沉的方式,将船员残忍杀害。
据统计,1990年3月至10月间,被告人林某伙同他人在浙江省、福建省沿海抢劫其他船舶上的财物4起,杀害船员26名,劫得财物价值35万多元。
案发后,林某隐姓埋名,在外潜逃多年,直到前两年才被抓获归案。(陈鸿星)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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