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猥亵近10年 生母曾未报警称怕影响不好

2015-03-13 09:19:16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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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莉莉(化名)童年像噩梦一样。从6岁那年开始,她被继父李某猥亵了近十年。但继父李某最终难逃法网,近日他被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依法终审判决有期徒刑5年。

  女孩母亲:当时怕报警对孩子影响不好

  2001年,王某带着与前夫所生的1岁多的莉莉,与李某在凤县结婚。2006年6月份的一天,王某回家时发现,女儿莉莉正躺在床边,被子被拖到膝盖处。“看到我进了房子后,李某就提起裤子跑了。”王某说,碍于情面当时并没有深究此事,后来只是与李某吵了一架。而李某并未有所收敛,2012年7月22日晚,王某回家后发现女儿再次被猥亵,于是跑到另外一间房子里与李某理论,在听到王某要报警后,李某哀求妻子并承诺再也不敢了。

  王某说,“怕对莉莉影响不好就没报警。”但此后李某仍未收敛。

  莉莉说,自己在7岁左右的时候,继父就把她拉到菜棚子里,将自己压在菜棚子的土墙上进行猥亵,由于当时年龄小,并不知道这是干什么。莉莉说,继父还多次在自己上学的路上,将自己拉到路边无人的土房子进行猥亵。

  2014年2月,王某发现李某兽性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不忍再看女儿受伤害的她决定离婚并报案。

  审理结果:恶男被判5年刑

  公安机关在审理中发现,今年41岁的李某曾因盗窃罪多次被法院判刑。2014年2月25日,凤县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后李某不服判决向宝鸡中院上诉。李某在庭审上说,他多年前就开始猥亵莉莉,由于次数大多,具体多少次已经记不清了。

  近日,宝鸡中院审理认为,莉莉出生于2000年,被李某侵害时还是不满14岁的幼女,李某以满足性欲为目的,长期、多次猥亵儿童,其行为以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依法严惩,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 丁瑜)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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