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一则关于“永嘉工商局总工开房两百余次”的帖子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被曝光者王某不久后选择了卧轨自杀。今天下午,两名发帖人黄某某、缪某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在浙江温州永嘉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作出判决,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缪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黄某某、缪某某等人于2012、2013年间合伙投资筹建永嘉县瓯北二手车交易市场,并于2013年8月6日以“永嘉县明明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化名)”名义向原永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市场名称登记的申请材料,后还为此事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至2014年7月份,该申请仍未能获得批准。
为此,黄某某、缪某某认为未能获批的真正原因在于原永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即被害人王某有意刁难,并最终决定核查王某的个人开房记录等信息用于在网上发帖曝光王某。经黄某某提议,并由缪某某从时任永嘉县拘留所副所长的缪某(另案处理)处核实王某的身份信息及开房记录情况后,黄某某撰写了有关王某个人开房记录及房产情况的文字信息。
同月25日,被告人缪某某叫他人协助黄某某将其撰写的文字信息发布到网上,之后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温州703804等网站发布了标题为“永嘉惊现开房局长”,内容包含王某单位、时任职务、历任职务等信息并写明其和家人名下在温州地区有多套房产,其在任职期间到永嘉县多处酒店开房达200余次的帖文。
后由于该帖文未能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黄某某又提议让缪某某将王某的个人开房记录以照片方式拍摄下来。随后,缪某某又到缪某处查看王某的个人开房记录,并用手机将该记录拍摄下来后提供给黄某某发帖。之后,黄某某又于同月28日将上述帖文附上王某开房记录图片再次发布到上述网站。
该次帖文发布不久,该帖便被各大网络媒体转载,并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使得不少新闻记者找王某要求采访,王某的不少亲友打电话向王某询问。同月29日,王某就被发帖之事向永嘉县公安局报案。之后,王某因心情不好于同年8月1日外出,并于8月2日到达福建省武夷山市亲戚家中,后于8月3日凌晨在武夷山市卧轨自杀身亡。
案发后,被告人缪某某于2014年11月25日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黄某某、缪某某以非法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故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王春 通讯员 嘉文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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