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保”住长城的缺少“护”

2017-02-08 16:07:24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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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鹏唳天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位于甘肃景泰县城东约七八公里外的明长城是离景泰市民最近的一处明长城。它修建于公元1599年,大体呈东南——西北走向,由靖远县小口村进入景泰县,东起索桥堡,经芦阳镇、草窝滩乡、八道泉乡、八道乡、红水乡等,最后经牦牛圈(昌林)西入古浪县界,全长90多公里。(2月8日 澎湃新闻网)

  “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外面是故乡。”长城一直以来都是华夏儿女的精神寄托,它是承载着中华上下五千年沧桑岁月的文化符号。如“天下第一关”、“八达岭长城”、“嘉峪关”等等这些名号,皆享誉中外,都是旅游的好去处。但实际上,这些著名的长城景点,其实只占长城总长中的很小一部分,其余绝大多数的长城段,都湮没在无人问津的区域。而这些“无人问津”的长城其实就是“野长城”。在自然和人为的侵袭下,“野长城”的受损问题越来越严重。

  这段位于甘肃景泰县城东约七八公里外的明长城,是由黄土夯筑而成的长城,在绵延万里的长城段中算是“保”住了的一段。但在历经400多年的风雨侵蚀和人为破坏后,已成为断断续续、高低不一的“土垄子”。即便间或残存有一大段连续的城墙,也被两侧的农田“啃噬”得只剩下一两米高宽。很明显,“保”住了的长城,却没有“护”的过程,长城的结果还是会彻底遭到毁坏。那么,怎样才能保证“护”不会缺位呢?

  笔者以为,保护一词,应该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维护,维护后的长城应更符合历史原貌,而不是扔在一旁“自生自灭”。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在于地方政府对长城的保护意识不足,有关部门在保护长城方面责任不明确,对于维护资金和专人护理安排不到位。与此同时,缺少对长城进行修缮的统一标准。

  事实上,保护长城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地方政府应吸取教训,要制定好合理方案,杜绝“敷衍了事”,要最大限度地重视起现存长城的“护”的环节,保证“修旧如旧”。同时更要加大对于长城日常的保护与管理力度,对于恶意破坏者要严肃处理。如果地方政府的维修和维护的资金投入有困难,也可以尝试创新管理,拓宽渠道,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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