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坠亡,还得在家长的伤口上撒把盐

2017-03-04 14:24:08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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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关育兵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近日,发生在天津一商场内两名儿童从商场高处坠亡的事件,引起市民对商场天井围栏高度的担忧。记者随机调查了岛城多家商场发现,天井的玻璃围栏大都能达到成年男子的胸部,高度1.5米左右。(3月2日半岛都市报)

  商场天井围栏是否达到规定的高度,这成为儿童坠亡后公众最关心的问题。根据建设部发布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栏杆的高度应超过“人体重心高度”。人体重心高度为多少?标准进一步进行了细化,临空高度24米以下的为1.05米,临空高度高于24米的为1.10米。从记者的调查来看,天井的玻璃围栏大都能达到成年男子的胸部,高度1.5米左右。这显然高过了国家标准的要求,也符合大多数公众的实际体验。

  那么,为什么还会发生儿童坠亡事件呢?从相关报道来看,就在于两名儿童的父亲,把孩子放在了护栏上“看风景”,自己又疏忽大意,这才是问题的根本原因。有律师表示,家长因监护不力将孩子置于危险境地酿成损害,是这起悲剧的民事直接侵权行为人和责任人。对于这样的行为,家长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危险后果,如家长由于自己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孩子死亡,就涉嫌刑法范畴的过失致人死亡;如确属意外事故,家长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毋庸置疑,把儿童放在围栏上是危险的,这是成年人完全可以预见的。因此,从法律上来说,家长还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这样的结果,恐怕是许多人难以接受的。在他们看来,对已经饱受了亡子之悲的人,再给予法律的惩罚,那无异是伤口上撒盐,这是不人性的。

  从情感上来说,的确如此。没有哪个父母愿意孩子坠亡,这是事实。但从法律上来说,这是因;因固然会对果产生影响,但果却不以因为惟一依据,发生的事实是什么,才是法律最看重的。进一步追问,这样的坠亡事件,为什么会发生在家长身上?很显然,对于他人来说,会意识到这是危险行为,会承担法律责任,并坚决放弃这样的危险行为。对于家长来说,常常会认为这是自己的孩子,忘记了法律责任,在侥幸心理之下,就忽视了风险的存在。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在家长的伤口上撒把盐,对于当事人来说,似乎是不人道的,但对于更多的家长来说,却是极具警醒意义的。事实上,在天津的坠亡事件之后,在记者的采访中,仍然有许多家长把孩子放在围栏上。这表明,这一事件,并未给家长们足够的教训。这更显示了法律追责的必要性。

  有人指出,商场有安全告知的义务伦理责任。这样的强调是应该的。但对于成年人来说,商场的强调更像形式上的履职,因为危险自己完全能够预知。这倒是提醒人们,对于把孩子放在围栏上这样的危险行为,无论是否发生事故,都应该对家长进行惩戒。这或许能避免更多家长的“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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