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美红 稿源:齐网 编辑:王刚
海都记者从仙游县检察院获悉,仙游县公安局近日移送该院审查批捕的一起拐卖儿童案件,其中一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竟是被拐卖婴儿的父亲郑某。目前,郑某等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月11日中国网)
台湾著名作家三毛在《稻草人手记》中说,每个人的身边都有两个可爱的守护天使,一直默默地为他们守护着的孩子遮风挡雨,不求回报。可是当“重男轻女卖女儿”的奇葩父亲出现时,我们发现有些父母虽然把孩子带到了这个世界,却没有尽到守护天使应尽的责任。
当儿子和女儿放在一起用天平来衡量天平向儿子倾斜时,笔者感到震惊的同时更多的是痛心。孩子不是随意挑选的礼物,喜欢就保留不喜欢就扔掉。前段时间13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的《关于未成年人监护失职(疏忽)行为“入刑”的建议》,刚刚引起了社会的热议,奇葩父亲卖女儿顶着风头就来了。为何总有一些父母不忌惮法律的威严,把孩子当作自由交换商品,随意的安排孩子的人生呢?
首先,社会上确实有一些失职失责父母的存在。这些父母大多经济条件拮据,没有稳定的经济基础,道德素质不高,缺乏法律意识。于是在利益的诱惑下,将自己的孩子作为商品进行售卖,以期换取金钱。同时这些无知的父母大多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有物品,这种自私的想法也导致一些家长卖孩子卖的心安理得。
其次,我们应该认识到贩卖儿童背后存在庞大的产业链。在我国很多地方,依然迷信“传宗接代、多子多福”等观念,买方需求旺盛,而卖方多是经济条件差、文化水平低的青壮年男女。现行刑法对买方又网开一面,“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买方一般很少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来避免如此缺乏人性的事件再次发生呢?首先,亲生父母贩卖孩子背后的原因应该去深究。如果真的因为生活上的窘迫,那我们只需要帮助他们改变他们的生活状况就好了。比如可以对他们开展一些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申请一些救助金等。而如果这些出卖孩子的父母只是想通过出卖孩子而不劳而获的话,那我们必须用法律的利器来对失职父母进行追责,以此来惩治这些把孩子作为一门生意的无德父母。
其次,对于买的人来说,应该帮助他们认识到买孩子并非只是简单的买,是要背负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惩罚的。对于一些自己不能生养的父母更应该认识到应该通过正当渠道去收养一个孩子,而不是进行购买行为,这是违反现行的法律的。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只有将买和卖行为同时关进法律的笼子,才能让亲生父母卖孩子的悲剧不会重演,才能让孩子可以有机会安安心心的过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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