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女生裤子拍照究竟违不违法?

2017-03-27 09:13:42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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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忠卿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3月17日,南宁市宾阳县和吉镇平桥村发生小学校长猥亵学校女学生事件,校长张某某脱下其所在学校一名六年级女生裤子并拍照。3月25日,宾阳官方发布情况通报,作出给予张某某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撤销教师资格的决定。目前,该事件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3月26日澎湃新闻网)

  六年级女生进入了生长发育期,属于花季少女,这个时候的女孩特别羞涩腼腆,但是自我保护意识很弱,一旦受到不法侵害,根本就不懂得如何加强自我防范与自我保护。

  或许正是掌握了小女生的心理弱点,校长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对一名小学六年级女生动起了歪念,虽然没有性侵,但是其所作所为已然背离了职业操守,脱去了女生裤子,拍下了不雅照,手段之卑劣,谁能相信这是一校之长所为呢?

  据张某交代,拍女生不雅照的目的是为了赚钱,这个理由让人难以置信,作为校长其工资收入不会很低,换言之并非穷困潦倒,用这个下流的手段捞外快,谁信呐?退一万步说,即便这样的照片有买家,也不能免除其应负的法律责任,毕竟这种行为已经触碰了法律底线,当地官方不能以简单地开除党籍等处理了之。

  我以为,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不能混为一谈,避重就轻,张某的行为不是违规而是实实在在的违法,只有执法机关介入案件调查了,才能给受害者一个公道,才是真正对法律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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