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付晓波 稿源:齐网 编辑:王刚
今年9月,河南南阳,某中学举行手机销毁大会,几十部从学生没收来的手机被扔进水桶,用锤子猛砸砸烂。10月8日,学校工作人员回应说,带手机到学校不交给老师,一旦被发现就要销毁:“家长都很配合,一切都是为学生好。(10月9日环球网)
科技的快速发展,智能手机的全面普及,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购物、缴费、随时随地了解国家大事,同时也给人们带来许多的困扰:“低头族”以及亚健康人群的扩大、沉迷手机影响孩子的学习和身体……
将从学生没收来的手机扔进水桶,用锤子猛砸砸烂,类似的处理应该不只在河南南阳这一所中学存在,方式简单暴力有效果,学校的出发点“一切都是为学生好”无疑是正确的,符合教书育人的园丁精神。但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违法方式教育学生遵守校规,委实不妥。
学校又一次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校方应该十分苦恼:现在的孩子打不能打、骂不能骂,处理违反校规现象稍有不慎就会遭到大众谴责,我们应该怎么办?家长就没有责任吗?社会就没有责任吗?
诚然,教育下一代,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责任,将学校放在风口浪尖,可能有些委屈。但是,正如学生常说的一句话“在学校的时间比在家的时间都长”,学校是学生时代的教育主体,对学生的性格、品质、意志、情感、态度形成,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学校应当多多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引导孩子主动放下手机,不再沉迷,将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来。
著名心理学家郝滨老师曾说过:“家庭教育是人生整个教育的基础和起点”。家庭教育是大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既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又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延伸,是对人的一生影响最深的一种教育,它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着一个人人生目标的实现。父母是家庭的第一教师,试想,孩子写作业,家长玩手机;孩子需陪同,家长在玩手机;家庭聚会,家长在玩手机……此情此景,在我们周边还少吗?家长还是需要言传身教,以实际行动来影响孩子,放下手机,陪陪孩子,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扔水桶、砸手机等破坏性挽救行为,不能只是学校责任,每个人都应作出深刻反思,共同努力来助力孩子摆脱“手机沉迷”,教育孩子走上正确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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