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民增 稿源:齐网 编辑:王刚
当年搬到学校住后,老家院子闲了一段时间。有一次,一个剧组去我村拍电视。租用了我家堂屋住。墙上一张十大元帅画像吸引了化妆师的注意,有空就注视,每天用心记。为以后给演员化妆参考。那时候革命战争题材的电视电影很多,经常需要有人饰演陈毅、贺龙等。这是30多年前的事。那时没网络,没相机,只能用这种办法。
后来,剧组提出用5元钱买我那张画。当时我的工资才几十元,5元相当于现在的几百元。我敬佩化妆师的敬业精神,而且觉得不值。那张画定价8毛,我挂了多年,磨损掉了一个角。便白白送给了他,留个纪念。为剧组做点贡献应该。
当时演员们很感动,说了许多赞扬我的话。我没当成大事,很快就忘了。偶尔提起来,有人埋怨我,说我做得不对,该收下剧组的钱。画留在咱手里没用,他们用值钱。
我却不后悔,因为我愿意,高兴。还有点小小的自豪。因为此事不仅证明了自己对革命先辈的感情,而且展示了一位人民教师的胸怀。在日常生活中,确实有一些人,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比起他们来,我算好的。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是三国时期的刘备留给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句话虽然已经过了近千年,它的哲理并未消失。 一个封建帝王尚且知道的道理,身为人民教师,我岂可不知。细节反映人品。这件事我做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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