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门票分成起风波 少林寺称嵩管委赖账

2014-09-18 20:57:43  来源: 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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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票款统计口径不一

  嵩管委与少林寺于2009年12月30日所签协议书证实,当时河南省政府和郑州市政府都参与了协调。该协议书约定,嵩管委和少林寺按照少林景区票面价格每人次100元实行分配,少林寺分得每人次30元,含常住院(少林寺主体)、达摩洞、塔林和初祖庵景点,不负担其他费用,且按月支付。

  在这份协议中,少林寺方丈释永信代表寺方签字,同意将“少林”名称无偿用于嵩管委在郑州合资注册的“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名称上。根据当时媒体报道,上市公司港中旅介入嵩山景区开发和经营后,少林寺被动卷入了一场“上市”风波。

  少林寺起诉嵩管委,主要因为双方对上述协议条款的理解不同,对门票分成的统计口径也不一样。少林寺主要按实际进去景区参观人次计算,嵩管委则在给少林寺的门票款分成中,对享受50元票价的部分散客票价收入,对应减半,只付给少林寺15元,而且免票的人数也没有给少林寺分成。

  “按照国家政策,有些游客需要免票,景区一分钱都没收,怎么跟少林寺分?”嵩管委方面一位人士表示,景区进去多少人,都享受什么票价政策,有专门的网络系统实时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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