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赤字如何弥补?
从家里带钱、接受外官馈赠、借钱
京官们如何弥补个人生活的财政赤字呢?一般来讲,有四种方式。
第一个是从家里面带钱,曾国藩就带了一千多两白银。第二就是收受外官的馈赠。我在“账簿”中查到,他一共收受了九笔馈赠,共九十七两白银。第三种办法就是借钱,到道光二十一年年底,他从家里带的白银终于花光了,找人借了五十两白银,勉强把这个年过了。此后,借钱成了曾国藩弥补财政赤字的最主要方式,借款账目也不断上升,从二百两到四百两,最后上升到一千多两。
清代给官员实行的“低薪制”,表面上似乎省了一点财政支出,实际上苦的是曾国藩这样奉公守法的官员,方便的是那些以权谋私之徒。他们千方百计地钻空子,通过给地方官办事,收一点灰色收入。但在曾国藩的所有账簿中,没有一笔涉及灰色收入。
道光二十九年,曾国藩给弟弟写了一封家书,说:“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遗子孙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
带兵掌权后,他还能抵住诱惑吗?
用自己的钱补充军饷、用于地方公益事务
咸丰二年(1852年),太平天国起义的战火烧到湖南境内,咸丰皇帝一纸诏书,将还在家为母亲守孝的侍郎曾国藩送上了战场前线。曾国藩“不靠做官发财”的铮铮誓言从他带兵打仗的第一天开始,就受到严峻的考验,因为在晚清时代,带兵是最容易发财的途径。
他认为,国家正规军的腐败已经“深入膏肓”,要挽救这个国家,必须“赤地立新”,练出一支崭新的湘军。对于湘军军官,曾国藩采用高薪养廉的政策,很多军官光靠工资就发了财。
作为湘军的最高统帅,曾国藩却没有因此而发财致富,他寄回家的钱,比以前还少了。那么他的合法工资都用到哪了呢?第一个是军队开支。咸丰七年,他在江苏存了一笔一万五千两的收入,将自己的钱补充了军饷。第二个是用于地方公益事务。他曾写信给曾国荃,嘱咐他用军队结余的银钱救济绅士百姓,而且不要留名。
咸丰八年,因为曾家四兄弟当中已经有人发财致富,曾国藩强烈要求分家,一座叫“黄金堂”的小宅院和五十五亩地,成了带兵打仗多年的曾国藩在乡下的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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