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老规矩:“对瓦”证信

2014-06-30 15:16:58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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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山东聊城一带,直到解放前一直有“对瓦”证信的习俗。就是去大集上买东西,看中了一个物件,但钱却不够,又怕被别人买去,卖家和买家就找到一片瓦,摔成2半,各执一片,东西让买家先拿去,等下次赶集的时候,再将不足的钱交给卖家。“对瓦”作为聊城的一个“老规矩”,广为使用,从未听说过有失信的案例。

  我很小的时候,爷爷张长诚就给我讲了我家先祖“对瓦”的故事,告诫我们做人做事一定要讲诚信。爷爷说这个故事是爷爷的爷爷给他讲的,具体不记得是几世祖了。

  先祖居住在茌平县菜屯镇任庄村。一天在大集上看中王姓人家的一头母牛,就按照“对瓦”的方式,将牛牵回了家。等下次大集的时候,先祖却没有见到那个卖牛的人。接连几个大集,一直没有见到。先祖感觉很奇怪,就四处打听,最终才知道,王姓人家因为老家出了变故,“对瓦”当天晚上就回东北了。

  先祖见找不到王姓人家了,就把自己的那片瓦保存起来,牛暂时饲养着,以期待他日人家来要牛钱。

  那年夏季大涝,粮食欠收,村子里的树皮都给吃掉了,很多的牛、驴子也都被吃了。先祖家里同样揭不开锅,家里的女人就说要不把这头牛杀了吧。先祖很生气:“不是咱的牛,咱怎么能杀掉呢?要是人家找来,咱不是没信誉了吗!”最后饿到了吃墙土的份上,也没有杀牛,结果家中的女人和一个孩子都饿死了。

  第二年,母牛生了一个小牛。听说王姓人家从东北回来了,先祖赶忙牵着两头牛送去。看到张家宁可饿死两个人也不杀牛,王家非常感动,就把小牛留下,大牛给了先祖,并把王家的女儿嫁给了先祖。

  作者:张洪泉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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