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量刑五年以下
庭审中,尔玛天仙公司、互动公司诉讼代表人均表示未参与公司的经营,对于这些指控不知情,公司实际经营人系杨秀宇。两家公司的辩护人均做无罪辩护。
杨秀宇和卢梅则表示认罪,辩护人为他们做罪轻辩护。
杨秀宇的辩护人称,杨秀宇炒作之前曾咨询律师,律师说没有禁止性规定,他才实施的,并对指控数额提出异议;卢梅的辩护人则认为在立法滞后的情况下,使卢梅对违法行为认知产生难度,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小,且其系从犯,建议对卢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公诉人则认为卢梅非从犯,两被告人量刑应在五年以下。
由于证据多、质证环节复杂,该案持续7小时,直到下午5时许才结束。该案将择日宣判。
我认为自己是一个很有创意的策划人,而我却忽略了策划的真实性。希望在将来我回归社会时,一切在真实基础上,利用一技之长,为社会创造正能量。我在羁押之前人生观世界观出现了问题,这一年里我深刻感受到了。无论法庭对我案子怎么定性怎么判,我都接受,努力改正自己错误。 ——杨秀宇庭上最后陈述(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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