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资料图)
【质疑3】
基金会能否冠名“中国”?
市民政局称“中国”属于词组,基金会不违规
周筱赟在微博中称,根据民政部《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非公募基金会不得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
“书院中国”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经过北京市民政局审批、获批成立的,名称上没有问题。
北京市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解释称,“书院中国”名称中的“中国”属于词组搭配中的一个,不是“挂在前面”的,不标志着活动范围等,且其在全称中注明“北京市”,因此不违规。
在北京市民政局官网查询发现,有2家基金会名称与“书院中国”类似,将“中国”后置,如“民生中国”等。(胡涵 杨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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