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起诉山东临沂临商银行遭“反诉”获刑12年

2013-09-21 16:43:49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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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方说法

  临商银行:未受损失不便评价

  9月10日下午,在临商银行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对京华时报记者表示,不知道当天二审。被问及银行如何管理金融票证和证章、在此案中是否有监管责任,该负责人拒绝回复。

  临商银行总行办公室主任表示,临商银行也未在此案中遭受损失。他表示,此案不便评价,应以法院判决为准。

  山东晨浩律师事务所曾代理梁秀芬诉临商银行案件。该所主任陈光武透露,刘树伟潜逃前,向当地企业家拉存款七八千万,梁秀芬起诉银行却遭“反诉”被判刑后,其他债主都不敢站出来。“梁秀芬案,一旦判她无罪,不排除其他债主效仿起诉,临商银行可能面临高额偿付压力。”

  辩护律师警方侦查权干预审判权

  周泽认为,此案当中,刘树伟违规操作导致银行可能承担民事责任,临商银行逃避责任而采取报案处理,公安机关在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案未作刑事案件移送的情况下,径直启动对民诉案原告梁秀芬的刑事追诉程序,“此案的本质,是公安机关以侦查权干预法院的审判权”。

  本版文图均据京华时报记者李显峰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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