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因抢劫罪获刑3年,不服提出上诉;自称迷恋“足疗保健”,哭诉表示后悔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 通讯员 曹西鹏)27岁的在校研究生王某,迷恋上了“足疗保健”,在要求做“保健”被拒后,威胁、殴打“足疗”女,并抢走对方的手机。
近日,王某因抢劫罪获刑3年。目前,王某已提起上诉。
研究生爱去“足疗店”
王某说,自己的父母都是农民,省吃俭用供他上学。因为自己在村里是“佼佼者”,乡亲对他期望很高。2007年,他考入北京一所著名大学。4年后,因学习成绩出色,考入该校研究生院。其间,他迷恋上了小居民楼内私设的“足疗保健”。
今年3月5日,他来到朝阳某足疗店,向店老板程女士提出做“保健”,遭到拒绝。
持械威胁殴打足疗女
检方介绍,3月15日,王某再次来到程女士的足疗店要求做“保健”。被拒绝后,王某一把抢过程女士手中的手机,夺路而逃。在门外,王某还手持自行车链锁,威胁、殴打追出来的程女士,并将对方推倒在地,后逃离现场。程女士四肢、背部等多处软组织受挫。一周后,王某来到其他足疗店做“保健”,因价格问题与店员发生纠纷,在与店员厮打过程中,被周围群众控制。
朝阳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王某不服,上诉至市三中院。
三中院刑二庭法官介绍,在被提讯中,王某哭诉,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
(原标题:一研究生做“保健”遭拒 改抢“足疗女”)
本文来源:新京报
编辑:齐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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