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医生“走穴”要形成制度规范

2013-09-23 07:24:08  来源: 时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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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底,深圳市卫人委将《深圳市医师多点自由执业实施细则》上报省卫生厅,该政策打破了医师执业地点不超过3个及须经所在医疗机构允许的限制。近日有消息称,广东省卫生厅同意在深圳试点多点自由执业后,深圳方面赶在发文前忽然撤销了该方案。(9月22日《南方都市报》)
  在职医生多点执业,就有可能造成分身乏术的问题,这种情况不加以规范就容易造成对医生本岗位的工作影响。
  医生多点执业的原因主要还在于医生队伍的培养跟不上需求,尤其是临床经验丰富的医生更是成了“香饽饽”。在职医生“走穴”大多以民营医院为主,民营医院为吸引病人前来就诊,大多都有几个招牌医生做为招揽生意的“法宝”。对这点而言,公立医院的退休医生完全说得过去,但对一些在职医生,尤其是科室的负责人或者顶梁柱外出“走穴”,就难免造成顾此失彼的局面。目前,有些退休“名医”的日程排得非常紧凑,上午在这家医院,下午就有可能在另外一家医院,而且患者就诊所花费的挂号费往往要高出常规的收费,毕竟民营医院是营利性医疗机构。
  在职医生“走穴”与退休医生发挥余热要严格区分开来。前者属于兼职,后者则于自由执业。目前,退休医生在民营医院发挥余热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可以做为在职医生“走穴”的问题管理的参考。其一,医师执业地点数量的上限问题,不超过3个似乎还有点多,从时间的安排角度上看,2个足以让一些医生疲于应付,多了不便于管理;其二,跨地域的“走穴”应明令禁止,尤其是跨省的注册管理,不利监督。在民营医院,医生的执业注册问题存在不少漏洞,有些医院聘请的是所谓外地“专家”,封的是主任或者副主任医生的技术头衔,但是,到所在医院的卫生管理部门查询,却会出现查无此人的现象,甚至还有注册地点与执业地点不符合的情况,这样于患者不利,出现纠纷和事故就有可能连具体的责任人都找不到。
  对在职医生“走穴”的宣传要严格规范。部分民营医院喜欢夸大宣传,出现对医生学术成果、成功医治病历的夸大和虚构,误导就诊患者,就等于欺骗和虚假宣传,严重的将构成犯罪。此外,应严格区分“走穴”与对口支援的性质,部分医院打着义诊的旗号,名为义诊,实为变换花样的欺骗病人,在这点上,不论是“走穴“的在职医生,还是退休的医生,都必须保持良好的医德,不可沦为部分医德缺失的医院的“帮凶”。
  总体而言,公立医院人手并不是“富裕”,尤其是在职专家们还得承担培养接班人的教学任务,“走穴”从大的方面讲,影响的是单位的利益,“肥”的却是自己,不形成制度规范管理,对医生的队伍稳定是有影响的。民营医院难以承担教学任务,并且以营利性为目的,做为公立医院的补充,其管理方式和在要医生聘请的问题上要走的路还很长,但不管怎样,都必须保证医生的注册和执业的合法性,否则,其性质就完全背离了国家审批开办民营医院的初衷。

  作者:邓闽军
  稿源:时评界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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