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酒后驾车肇事……8月30日,青海省纪检委通报6起公职公务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青海省委、省政府作风建设21条措施的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公检法司等部门人员。(9月1日中新网)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在中央加大治理公车私用的高压态势下,在法纪不断约束酒后驾车的严肃氛围中,身为司法官员竟然知法犯法,顶风违纪,不仅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损害了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极大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官员酒后驾车,不仅是道路安全的一大隐患,也是腐败的一大表现。在“权力饭局”依然坚挺的情况下,有的官员难以抵挡“酒的诱惑”,于是公车私用多了一层“酒后”的面纱,在“公车酒驾”的同时,也铸成了“权力醉驾”。可以说“权力醉驾”是权力肆无忌惮的表现,是缺乏有效约束的结果,更是车轮下腐败的真实写照。
公众不禁要问,为什么国家、公安部三令五申,禁止酒后驾车,这些人仍然我行我素,特别是一些国家官员,利用他们手中的权力,完全无视国家法律,屡屡以身试法?其原因就是特权思想在作怪。在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下,一些官员习惯了高高在上、唯我独尊,把开公车当做一种身份、一种福利、一种待遇、一种炫耀,于是他们便开霸王车、特权车。这是对国家法律的公开挑衅,是对百姓生命的漠视、肆意践踏!
官员公车私用、酒后驾车,是对清廉执政、依法执政的倒行逆施,它危及群众安全,损坏社会风气,败坏党员干部形象,影响社会稳定,必须严厉打击。俗话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官员酒后驾车行为,除了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教育、锻炼党性、严格监管外,更要加强对官员的权利约束,确保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法律面前一世同仁,促使官员正确使用手中权力,彻底摒弃“特权思想”。
公车一旦私用,就变成了特权的象征。当使用公车是一种身份象征,可以免费占用公共资源减少个人开支,而又不需要付出任何的政治和经济代价的时候,个别官员在私欲的支配下,就会增强使用公车的欲望。因此,惩治“公车私用”必须像打击“醉驾”那样,加大整治力度,施以重典,对酒驾官员实行“零容忍”,只有这样,才能使官员酒驾成为“过街老鼠”,官员酒驾之风才会得到有效遏制。
比公车私用更可怕的是“权力的私用”,比公车醉驾更可怕的是“权力的醉驾”。因此,整治车轮下的腐败,必须重在治本,只有将官员的权力观“匡正”,公车管理才不会“跑偏”。
作者:吴海霞
稿源:齐网
编辑:时小川
相关新闻
我说两句
推广
热点排行
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