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网络零售领跑者亚马逊(中国)频频遭到消费者投诉,商品质量不合格、私删订单……问题不断。湖南长沙的周女士称,前不久在亚马逊购买了一款索尼手机,后发现是一款翻新机,想要退货却困难重重。记者调查发现,例如手机及通讯类商品,亚马逊在中国和美国等地的退货政策上相距甚远。(9月6日新华网)
周女士的遭遇并不是孤例。7月19日网友“帕瑟拜”在微博上投诉亚马逊出售翻新的三星I9500的手机;8月22日网友“robin_lv39”微博投诉亚马逊出售HTConex翻新机,HTC售后不给保修,和售后联系亚马逊也答复“不退不换”;8月19日,网友“Lori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微博投诉亚马逊出售强生稳择易血糖仪所赠送试纸是假货;廊坊的王女士5月14日在亚马逊下单购买了富安娜雅莹桑蚕丝二合一被没有任何蚕丝成份,经富安娜工作人员检测之后确认为假冒产品……以上种种告诉我们,亚马逊缺乏基本的诚信,他顶着“全球第2大互联网公司”的光环,却行着出售假货之实,意欲何为?
作为全球最大的网上零售商,亚马逊如果能在顾客买到翻新机或假冒产品后,积极主动协调顾客解决问题,相信能得到大多数人的谅解,大家会认为繁多的产品,有一些出现问题是难免的。然而,亚马逊采取的却是完全相反的战略,给退换货设置种种苛刻的条件限制,并期望以此来迫使消费者放弃维权。更让人愤怒的是这仅仅是针对中国消费者的政策,亚马逊美国官方网站规定:亚马逊承诺绝大部分商品自送达时间起30日之内,若商品及包装保持出售时的原状且配件齐全,将提供无条件全款退货的服务。而亚马逊在中国的售后服务却严重“缩水”,其背后是赤裸裸的“消费岐视”。
“完全没有比较的必要,亚马逊(中国)是以国内的法律法规来制定相关的退换货政策的,并不可能完全和国外标准一样。”这是亚马逊(中国)公关部负责人在回应国内售后服务的巨大差距时所说的。试问亚马逊,标榜自己致力于成为全球最“以客户为中心”的公司,就是要将不同地区的消费者分成三六九等来对等吗?试问亚马逊,中国的法律允许你将翻新机当作新机出售了吗?试问亚马逊,中国的法律允许你出售假冒产品了吗?请不要一边标榜自己“以客户为中心”,一边拿国内外法律法规的不同来糊弄中国的消费者。
亚马逊“消费岐视”的背后应该反思什么?消费者应该反思:自己在遇到类似的“消费岐视”后,有没有因为对方的强势和维权的麻烦而放弃为自己争取应有的利益?要知道“亚马逊们”正是利用了众多消费者“怕麻烦”的心理,才得以让“岐视”一直存在。监管部门应该反思:对这些行业内的国际巨头有没有监管到位?我们的制度是否有漏洞可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国际巨头还是业内小卒,都应该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而不该有所区分。亚马逊更应该反思:公司的发展靠什么?是“消费岐视”带来的眼前利益还是真正“以客户为中心”所带来的长远收益?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你可以因为中国巨大的市场获取高额的收益,也会因为不断的“消费岐视”,遭遇消费者用脚投票而失去这个市场,ebay在中国的经历便是很好的证明。
资料显示,亚马逊今年第二季度净亏损为700万美元,去年同期为净利润700万美元。若还是一意孤行在中国推行“消费岐视”政策,笔者相信会让他的扭亏为盈变得更加艰难。不强求每个跨国公司都能在中国推行全球统一的服务标准,但请遵守中国的每一项法律法规,请尊重中国的每一个消费者。
作者:张伟华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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