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干部与不法之徒合谋敲诈”背后水多深?

2013-09-09 07:26:16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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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焦点网”等11网站涉嫌敲诈被查。近日,江苏警方破获系列网络敲诈案件,被打掉的4个团伙,有犯罪嫌疑人16名,查实的120起案件涉及7个省27个市县,涉案金额达300多万元。此次被抓的仲伟网络敲诈团伙有政府宣传干部参与,其中一个主犯叫窦玉刚,利用在宣传部门工作的便利,多次向仲伟爆料,并以中间人的身份出面“摆平”,参与敲诈后分成。(9月8日《新京报》)
  以负面新闻相要挟敲诈勒索的现象,不是现在才出现的,由来已久。只是以前的主要载体是非法报刊,多由假记者付诸实施。现在是网络社会,不法之徒也开始将目光转向了网络,先搞个网站,然后宣称网站是“全国人大、中纪委主办的”,就算是“开业”了。他们虽然也有“与时俱进”的味道,不过还是老“创意”、老“手法”,顶多只能算“新瓶装旧酒”,没啥新鲜。唯一让人有点惊讶的,是不止一个政府宣传干部也深陷其中,与不法之徒沆瀣一气,成了敲诈勒索的同案犯。
  更耐人寻味的是,新闻中提到宣传干部涉案时,称他们“利用在宣传部门工作的便利多次爆料”。宣传人员的所谓“工作便利”,其实就是更了解当地的情况,能够方便地掌握一些“新闻线索”。我不知道窦玉刚等宣传干部向不法之徒爆的料,是确实存在,还是无中生有?从常识判断,完全无中生有的可能性不大,最起码也多少有点“风声”。而很多案例的后续发展,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被敲诈的某些单位,动辄就几万甚至几十万“奉上”,虽然可能有“息事宁人、避免麻烦”的考虑,但是否也多少有几分“心虚”的成分呢?
  网络敲诈竟然有宣传干部“加盟”,说明确实有利可图。类似现象的出现,当然需要有适合其生存的土壤。某些企业和单位,怎么成了不法之徒敲诈的对象呢?身正不怕影子歪,如果身正行端,干嘛要怕他们以曝光来威胁?敲诈行为必须严打,但那些被敲诈的单位,似乎也有必要查一查,看看背后这水到底有多深。如果只打击敲诈勒索者,而不去追查其滋生的土壤,显然是治标不治本。否则,我们有理由担心,当敲诈勒索者被打击殆尽、连这样“黑吃黑”的对头都没有了的时候,某些人和某些现象会不会变本加厉、更加肆无忌惮?

  作者:乔志峰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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