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私活的环卫工就可以遭城管掌掴?

2013-10-04 15:18:15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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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日,佛山城管队员驱赶路边摊时,环卫工张师傅跟城管说,现在都8点了,不用赶,他们很快就会走了。不料,几个穿着黑色制服的人给了他一耳光,说是“代政府打你”。对此,禅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副主任林国生承认张师傅是环卫工人,但发生这个事情的时间,不是他的工作时间,他没有穿工作服装,是在帮朋友做事。(10月4日京华时报)
  这位林副主任还说,事发地点非张师傅平时的工作区域,而且车场内外都是路边摊聚集的地方,张师傅平时有空就在那里干私活。林主任的话,让我想起清华大学教授易延友说的“强奸卖淫女危害性小”的一番话。
  如果上述这番话出自城管部门负责人之口,还可以理解为城管为自己的不当行为辩解。然而,身为环卫管理局负责人,非但不替环卫工讨回公道,却说出“张师傅没穿工作服,是在帮朋友干私活”这样的话来,言下之意:张师傅打了也白打,谁让他在干私活的?
  人们不禁要问:林副主任说这番话的潜台词到底是什么?林副主任显然是在替城管的不当行为开脱。林副主任的潜台词再明白不过:张师傅干私活,被城管掌掴没什么大不了。换句话说:城管打一个干私活的环卫工,公众用不着大惊小怪。
  林副主任的说法,其实有一定的市场,代表了某些人的心声。总有那么一些人,天然地把人分为三六九等。环卫工天生就低人一等。林副主任完全忘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张师傅不在工作时间,即便张师傅在干私活,在现代文明神会,尤其是法治中国,张师傅一样享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免受掌掴、免受伤害的权利。
  张师傅是不是在工作并不重要,退一万步讲,即便是在干私活,都不应该成为被城管掌掴的的理由。城管随意打人,究竟是哪一条法律赋予城管的权力?身为环卫局的人,林副主任却如此卖力替城管说话,组织部门应该考虑一下,林副主任在环卫局是不是有些不合适,而是应该去城管局谋个一官半职?
  当然,对于动手打人的城管,更有必要说几句。近年来,城管和商贩之间发生肢体冲撞、甚至人生伤害的负面新闻屡屡见诸媒体,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城管与商贩之间的敌对状态已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出于改善城管形象的考虑,各地城管对执法方式进行了探索和创新。仅武汉一地,城管就创造了眼神执法、献花式执法、静默队列式执法、举牌式执法、小品执法等五花八门的执法方法。苏州城管也创造了“家政式执法”,上海闸北城管创造的“包容式执法”,山东省滕州市城管创造了“说理式”执法。各地城管对于执法方式的探索,虽有积极意义,依然难逃病急乱投医的嫌疑。广州城管也是病急乱投医的代表,“劝导式执法”曾经被媒体广泛报道,事实已经证明,广州城管的“劝导式执法”并未奏效。
  城管的形象问题,根子出在城管理念上。城管理念决定城管形象。在“打人不见血” “身体强制力”这样的城管教科书指导下,城管形象不坏也难。改变猫和老鼠怪相,须彻底摒弃陈旧思维。大家都在讲“管理就是服务”。商贩固然应该理解城管的艰辛。然而,面对为生计奔波、东躲西藏的小商贩,城管部门应当换位思考,理解百姓疾苦,提供可能的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给予他们合情合理合法的生存空间。山东城管的“帮扶式执法”,安徽池州城管的“服务式执法”值得各地城管学习。

  作者:张卫斌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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