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山毁林,是为了建财神庙,且山脚下建一座,半山腰也建一座,两座财神庙各有其主,一个是镇政府,另一个是东北林业大学。而尚志市竟有官员称是:“修庙是信仰自由嘛!”如此怪事发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著名旅游景点帽儿山。更令人吃惊的是,两座财神庙均没有通过任何审批手续……(10月8日法制日报)
“修庙是信仰自由”,这话也算不是官场雷语的雷语了。诚然,修庙的确可以与宗教信仰相联系,但不是什么人想修、在什么地方去修、有无修建之审批手续等,都是自由无度的,
一者,一山修二庙,很明显有违开发规划,不能因为山下、山腰分属两个婆家,而两婆家在如何开发旅游资源上又“话不投机”,致使正当的旅游竞争变成了恶意的商业竞争。二者,修庙毁掉了大片的林地,破坏了山体植被,这是非理性的甚至可以说是掠夺式的旅游开发,绝不能姑息纵容。三者,两座财神庙的修建均没有取得任何审批手续,难道说我的地盘我做主,怎么开工建设谁都管不着?
一山修二庙,而且都是财神庙,这让财神山上山下地忙得不可开交了,这其实都是凡夫俗子给财神惹出的烦恼。帽儿山作为著名的旅游景点,修建一些人造景观,自然能带来额外的滚滚财源,这恐怕是一山争修二庙的初衷。不过,修庙绝非是脱离三界之事,该管还得管。令人想不通的是,尚志市有关官员竟然认为“修庙是信仰自由”,难怪会出现未批先建、毁林违建之乱象。
商业开发不是无序开发,更不是破坏性开发,有关部门须对胡乱开发者予以惩处;同时,对地方职能部门疏于监管、行政不作为也须问责。
作者:钱桂林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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