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检改年报彰显改革本色和决心

2014-02-20 09:34:29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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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总局近日印发通知并下发至各级工商部门,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2月20日《人民日报》)

  企业年检3月1日起取消,年检改为年报,一字之改,既突出了改革的本色,又彰显了改革的决心。

  但凡有过企业年检经历的人都知道,年检花时间、费精力,为了年检,有时要跑无数趟,十分浪费表情。尤其令人气愤的是,有些企业由于年检而错失市场机会,造成的损失还只能由自己承担,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齐网拉呱,转载请注明。“便利化”三个字,道出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心声,也明确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企业年检改年报,就是推进注册制度便利化、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

  年检改年报,其积极意义不容小觑。一者,方便企业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增强企业披露信息的主动性;二者,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不可否认,当今的企业多数具有社会责任感,但也有少数企业没有流动道德血液,弄虚作假情况时有发生。年检改年报,年报要公示,企业的所作所为将晾晒在阳光下,任何企业想蒙混过关看来很难了。

  年检有猫腻,这是公开的秘密。比如,先来后年检、后来先年检;比如,给钱就年检,给钱多年检就快;比如,明显有问题的企业,可以打通关系通过年检。如此种种,不一而足。如今,不年检了,猫腻肯定减少,潜规则慢慢失效,这对企业和社会来说,都是一件好事和幸事。

  当然,年检改年报要真正让企业受益,还必须加大监督力度。对于各类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依法查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年检改年报发挥作用的根本保障,也是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能否成功的不二法门。

  作者:毛开云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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