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性腐败迟迟未查有何“猫腻”?
中央纪委研究室近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对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行解读。中央纪委研究室指出,有的地方长期存在团伙性的腐败活动,涉案人数很多,迟迟未能查处,要采取措施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4年2月5日新华网)
为什么团伙性腐败迟迟未能查处?笔者分析有四种心态在作祟 。
“保帽子”本末倒置。不少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认为抓经济容易出政绩,容易得到提拔。因此对廉政建设蜻蜓点水,对本地区本单位腐败案件不闻不问,党委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分内之事,中纪委强调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腐败案件要倒查责任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这个措施非常好,有团伙性腐败案件不闻不问责任倒查,看你怎么办。
“捂盖子”掩耳盗铃。一些地方党委领导要么不愿意,不希望看到自己班子出事,更不愿意团伙性腐败案件被查出来,如果班子成员或者自己的下级出了事,自己面子不好看,下不来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影响自己的政治仕途,这就有意无意成了团伙性腐败分子的“保护伞”,要么上级的屁股也不干净,或者是一丘之貉,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采了荷花牵动藕”。所以会千方百计捂盖子,写条子,利用其权力影响力干涉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分子,既保护了下级又保护了自己。
“挂羊头”“不务正业”。这就如南京市市委书记杨卫泽报告的,全市46个市级执法部门,12个没办理过一件行政执法案件。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有的5年,甚至10年一个案子都没办过,是真的无案可办吗?这个问题问得太好了。“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才是好猫”。纪委不挖案源,不抓反腐败那还不如回家卖红薯。南京市的情形如此,其他地方的纪检监察机关是不是存在同样情况呢。齐网拉呱。
凡此种种,可能就是团伙性腐败案件存在,腐败分子硬扛着,看看能不能老鼠躲猫猫躲过去的原因。不论团伙性腐败,还是“单兵作战”的腐败分子,不论职位再高,权力多大,只要涉及腐败,都应该一查到底,坚决惩处,这样才能够遏制腐败,才能使广大领导干部有敬畏之心,敬畏手中的权力,敬畏群众,敬畏舆论。所以,必须让腐败分子为腐败行为付出高成本的代价。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必须承担领导责任。
作者:谢恩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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