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归还40万曾挣扎五天 获赠10万还清债务

2013-10-12 17:35:07  来源: 人民网

小字体大字体

  原标题:司机归还40万曾挣扎五天 获赠10万还清债务

  律师声音

  失主兑现悬赏是诚实守信之举

  返还遗失物是否享有报酬请求权?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王万雄律师认为,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对拾得遗失物是不享有报酬请求权的。

  日本《遗失物法》第4条规定:“受物件返还者,应将不少于物件价格5%,不多于物件价格20%的酬劳金给付于拾得人。”德国民法典规定,在遗失物价值不低于100马克时,有权获得报酬。

  而我国《物权法》虽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费等必要费用。但现行民事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都没有对报酬请求权给出规定。

  归还遗失物者不享有报酬请求权,但不排除有些失主主动给付拾得人一定报酬。如果失主曾公开悬赏,这就属于合同法的范畴,拾金不昧者一旦交出遗失物,失主应当兑现自己的承诺。失主曾先生拿出10万元兑现自己的承诺,是诚实守信之举。

  王万雄建议对“拾金不昧”的报酬问题,法律应加以明确和细化,这样会使“拾金不昧”变得越来越普遍。

 

   编辑:梁小民

相关新闻

我说两句

热门推荐

房产 | 汽车 | 旅游 | 教育 | 财经 | 科技

推广

频道推荐

娱乐 | 女人 | 健康

热点排行

文化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