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无任何强搬、强拆的情况发生”
针对周建邦原工作的企业及企业公有房屋相关情况,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方面解释称,原河南省建材厂系国有企业,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该企业于2010年进入破产改制程序。2011年7月8日通过郑州市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拍卖,被外地一家国有企业收购整体国有产权。2011年10月,产权受让方与原建材厂职工完成职工身份置换协议的签订。2012年5月完成企业职工补偿金发放,职工安置全面结束。
据悉,“自制大炮抗强拆”中涉及的公有房屋属于国有资产,按照企业相关管理规定,公有房屋分配是根据企业生产和职工生活需要而定,只收取少量房租,职工在外购房、调出、退休、辞退或死亡等情况下要交回所住公房,不允许个人长期占为己有。原建材厂职工签订完职工身份置换协议,领取补偿金之后,均理应交出公有住房,但仍有部分人员还暂时住在建材厂公有房屋。因公有房屋涉及旧城改造,对按要求搬出公房的住户在搬迁时一次性发放搬家费3000元,奖金1000元;原住户自建的违章建筑及其他附属物,能按公告规定时间拆除到位并验收合格的,给予适当的拆工补助。
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表示,经大量的入户宣传解释工作,多数住户愿意搬离公房。截止目前,340户公房住户已有306户与建材厂签订自动放弃居住公有房屋、以后无任何纠纷的承诺,其中289户自动搬离公有房屋,17户搬入荥阳市公租房,期间无任何强搬、强拆的情况发生。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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