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妇女何止“性压抑”
近年来,随着劳务经济持续的、规模化发展,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已婚男性常年在外,农村留守妇女逐渐成为一个新型群体。而留守妇女长期处于性压抑的状态,且劳动负担重、家庭压力大等问题,由此产生的种种矛盾逐步突显。因此,政协委员熊彤建议政府深化关爱留守妇女。(1月24日人民网)
当社会把更多关注目光投向留守儿童时,人们是否注意到,在广大农村,在留守儿童的身后,还有一个更庞大的社会群体——农村留守妇女。不可否认,在农村男性青壮年劳动力大面积向城市转移的今天,广大农村妇女已经成为现代化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然而,长期以来,她们的生存状况却被人们忽略。政协委员关注留守妇女“性压抑”,必须引起重视。问题是,当前留守妇女面临的问题,何止是“性压抑”。
近两年,安徽、江苏等地先后发生20余起强奸案,可见农村治安状况是何等恶劣;特别是农村留守妇女,几乎成为不法之徒恣意侵害的“羔羊”。在2012年全国“两会”上,曾有代表委员这样描述当下农村留守妇女的真实生活图景:“当她们的丈夫背井离乡涌入城市时,她们选择留下,用柔弱的肩膀默默挑起全部生产、生活的重担。炎日里,她们辛苦耕种;夕阳下,她们养老抚幼;长夜里,陪伴她们的只有孤独的影子……”为此,代表委员们向全社会呼吁:给她们以力量,为农村留守妇女群体提供帮助与支持,点燃她们心中希望的火种,让农村留守妇女也能够开创一条精彩的人生之路。
4700万留守妇女,呼唤关爱的阳光。然而,重视、关爱农村留守妇女,不能停留在代表委员的呼吁上,也不能止于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和领导的口头强调,要拿出切实的措施与具体的行动来,让她们真正能够得到实惠。首先,要增强留守妇女维权意识,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长期“牛郎织女”的分居生活,直接影响着农村留守妇女的婚姻质量和家庭稳定。应为留守妇女提供充分、现实、有效的法律救济手段,确保农村留守妇女的合法权利得到保护。在县一级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与极端行为防御组织,设立相应的咨询热线,直接提供咨询服务,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农村留守妇女释放心理压力或焦虑情绪。
同时,要拓展农村妇女合作组织功能,呼吁社会更多的关爱。妇女组织不仅可以帮助留守妇女们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还在一定程度上舒缓了留守妇女空虚、孤寂的心理。更重要的是,有助于留守妇女联合起来,共同去应对可以遇到的不法侵害。此外,各地正在进行的户籍制度改革和鼓励返乡农民工返乡就业的政策引导,将为解决农村留守妇女问题带来了希望的曙光。因此,要加大社会扶持力度,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社会,各个层面都去关爱农村留守妇女群体。(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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