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状告儿子不回家 法院:每年回家一次

2014-05-14 07:02:49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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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图

  佛山首例“常回家看看”案判儿子每年需看望母亲一次 但其庭上仍坚称没时间

  母亲节刚过,可是海南省东方市的一位接近耄耋之年的老母亲苏某,盼望在佛山工作的大儿子李某文能回家看看自己,却一直未能如愿。情不得已,这位老母亲状告了儿子。

  近日,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判令李某文每月除了支付300元的赡养费之外,每年须回苏某居住地探望她一次。这是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后,佛山法院审结的第一宗精神赡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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