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公共楼道窗台上还有搁置花盆的印记。
搁置在4楼公共楼道窗台上的花盆突然坠落,正巧砸中了楼下行人,并致其死亡。这就是去年9月19日发生在青山的“夺命花盆案”,青山区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花盆主人——一对年过花甲的老夫妻赔偿46.75万元。
天降花盆
16岁高中女生永失父爱
对于此案中的原告、16岁的青山某高中生小潘来说,2013年9月19日是她一生中最悲痛的日子,这天是中秋节,最疼爱她的父亲因被楼上掉下来的一个花盆砸中头部,永远地离开了她。
当天下午5点40分,其父亲潘先生准备进入红钢城二街坊某门栋3楼回家,刚走到门栋口,突然被楼上一个坠落的花盆砸中头部倒地不起,随后,他被送到武钢总医院抢救,下午5点55分抢救无效死亡。
此事对小潘精神上的打击非常大。父女俩的感情本来非常好,父亲去世后,她的成绩直线下降,从年级第100名降到了230名、290名;而且母亲收入没有多少,家中主要的生活来源一下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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