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者张伟兰
挥锤者背后,始终活跃着一个女人—张伟兰,1966年7月,出生于通江县沙溪镇大林坡村3社。检察院起诉书和公安局起诉意见书中,杀害4名受害者背后,从招工、变称、踩点到屠杀、骗赔等环节,张伟兰都被描述成“指使”、“安排”、“纠集”者的角色,通俗说,是系列“杀人骗赔案”的操盘手。
张伟兰的父亲张清阶,是个老党员,已去世多年。生前,他育有6女1男,张伟兰是最小的。张清阶也曾任3社社长,对儿女管教很严。村民眼中,张伟兰不讨人嫌,为人处世也不错。对后来的变化,她堂哥张国林认为,家庭负担重或成主因。张国林告诉《南风窗》记者,张伟兰的哥哥张国祥,小时候在山上被毒蛇咬了,成了残疾人。几个姐姐出嫁后,张伟兰留了下来,因为她要照顾哥哥和母亲,所以她老公伏怀山,是以上门女婿的形式,迁到大林坡。
张伟兰生了一对儿女,夫妻也挺恩爱的。但不久,常年在外打工的伏怀山,让夫妻情感亮起红灯。伏在工地上和一姓闫的女人好了。这女人,是马天义的老婆。多年来,伏、马两家关系不错,马也一直追随伏在工地上干活,伏的女儿还认马天义做干爹。
当老婆和伏怀山好后,马天义不再追随伏怀山,他回老家和张伟兰好上了。之后,张伟兰随马天义出去打工。再后来,伏、马以及他们的相好,都极少回村,村民也不知他们后来的情况。不过,对伏、马两家的情感经历,村里以及隔壁村的人都知道,村民称之为“换妻”。“上世纪90年代,在北京搞机场时发生的。”村民陈洪林告诉《南风窗》记者,这段情感经历,工地上很多人都知道。后来,他们是否还在一起,没人说得清。
农村,婚姻很大程度意味着,夫妻一起供养这个抗风险能力极弱的家庭。婚姻失败,意味着生活重压全在一个人身上。母亲、哥哥以及两个小孩,都需张伟兰抚养。在大林坡村,一个男人养4个人都很难,何况一个女人?
房子是农村社会财富和地位的象征,但十多年来,持续在外打工的张伟兰,她的家依旧是最破的。直到案发前几个月,张伟兰才在靠近沙溪镇中心的地段,置地要盖一栋楼房,地基已挖差不多了。“出事后,人们才知道,她建房的钱是怎么来的。”大林坡村村支书陈洪坤告诉《南风窗》记者,出去打工前,张伟兰的表现还不错,没干过坏事。
但这个没干过坏事的女人,后来竟组织别人一起干。前文提及的王正秀,其找李子华到矿上打工等,就是张伟兰让她找的。
王被抓后,留下1个儿子2个女儿,都由她丈夫的哥哥唐福兴在抚养。“12岁的侄儿已经不读书了,整天就在山上闲逛,”唐福兴告诉《南风窗》记者,两个侄女,每人每天都喊他要2块钱买零食,“不给嘛,送她们到学校一放下,她们又都抓住我的衣角,跟着我回家,不肯上学。”唐福兴说,孩子的父亲被关了,母亲也被关了,如果都重判,他养不活这些孩子,更不要说教育了。
王正秀的家,是个泥墙塑起的房子。前几年,她老公因盗窃被抓,关了起来。随后,倒下的,不只是这个家的“顶梁柱”,还有她家的房子。王正秀此前春节回家,吃住都在唐福兴家。她家房垮后,唐福兴在上面种些玉米。长势很好,但弟媳和弟弟都看不到了。
害怕重判,是施害者家属的共同心态。王万模也说:“如果王正富被判十几年,出来后,我也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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