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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31 05:09:30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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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费乘客有权拒付车费
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收费,应当符合当地的出租汽车运价管理相关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加价、议价。征求意见稿明确,对违反规定收取其他费用的,乘客有权拒付车费,并可向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监督出租汽车驾驶员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防止和打击乱收费、乱涨价行为。
手机软件召车信息服务商等电召服务企业实行市场奖励计划的,应当提前10日与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沟通,并提前5日向社会公布奖励计划实施标准和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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