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从自己起步

2014-05-04 07:00:25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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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早在幼儿园里就学到了我必须了解的一切。

  -罗伯特·富尔格姆

  跟道德一样,公平似乎是我们会不自觉去关注的话题。所以,我们应该认真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公平意味着什么、不意味着什么。

  每当一个小孩哭喊着说“那不公平”时,父母就被迫面对一个有关“经济上的正义”的观点。小孩找到我们来寻求 “在玩跳棋游戏的过程中改变规则是否可以接受”、“遇到某个小孩躺下来宣称他独占公用沙坑的1/4该怎么办”等这类问题的指导方法。当涉及区分操场上的好行为与恶劣行为时,每个家长都会成为专家。

  尽管这种专业知识并不能被生搬硬套到市场、投票站等环境中去。你的小孩期待着你的指导,而国会议员期待着你的选票,所以,你会很理智地觉得,很显而易见,容忍自己孩子的所作所为要比容忍自己支持的国会议员的所作所为更困难。

  我认为,成为公平领域中的专家的最好方式通常就是用心关注那些你原本已经了解到的、与操场上的公平有关的东西。本着这一精神,以下我就介绍一些对于每个家长来说都应该明了的原则,以及与这些原则有关的成年人的世界中的一些见解。

  第一,不要拿走不属于你的东西。每当一位政治家建议让税收法更加完善时,我们就肯定会听到一长串有关“富人拥有得太多”、“穷人拥有得太少”、“让财富平均分配是唯一公平的办法”之类的浮夸之词。对我来说,这种浮夸之词最有趣的特点便是没人会相信它。对这一点我完全可以确信,因为多年来我经常带着我的女儿去操场上玩,而且我从未听过任何一位家长告诉小孩,他们可以随意走到拥有更多玩具的其他小孩的身边去抢走“多余”的玩具;我也从未听过任何一位家长告诉小孩,他们可以临时把小孩们组织到一起通过选举来剥夺那些拥有更多玩具的小孩的“多余”玩具。

  当然,我们鼓励分享,而且我们试图让小孩为自己非常自私的一面感到自责。但与此同时,我们会告诉小孩,如果其他小孩很自私,他可以采用某种办法来妥善处理问题,但不得采用强制性获取的方式。小孩可以讨好一下对方,可以讨价还价,可以孤立自私的孩子,但绝对不能简单粗暴地抢夺、窃取。同样,没有任何一个正当的政府会拥有帮你去窃取他人财物的权限。

  孩子的世界很简单,成年人的世界却很复杂。成年人要面对那些不会出现在操场上的争议。为政府所提供的服务,我们已经缴税了。那留下了有待商榷的很大余地,使得我们在“哪些人为哪些事务花多少钱合适”的问题上难以达成合理的共识,而且我们无法从操场上的孩子们所获得的经验中获得指导。富人必须在国防方面比穷人作出更大的贡献吗?或许吧。他们应该多花多少钱?我真不知道。

  但是,“把重新分配收入作为征税的唯一目的”和我们一直训诫小孩们在操场上不应该有的行为是类似的。如果我们不能接纳自己的小孩们这样做,那么我们为什么应该接纳国会议员们这样做。将更重的税收负担转移到富人身上,这样做或许有充足的理由,或许毫无理由。不过,公平绝对不是这样做的理由。

  第二,按你自己的选择生活。有一次,我带两个小孩去吃饭。她们可以选择是现在获得一份冰激凌还是吃完饭后获得一份泡泡糖。亚历克斯选择了冰激凌,凯莱选择了泡泡糖。

  当亚历克斯吃完她的那份冰激凌后,我们离开座位去取凯莱的泡泡糖。凯莱得到了泡泡糖,而亚历克斯没有,亚历克斯就不讲理地哭闹起来。对于任何置身事外的成年人来说,亚历克斯没理由为此争辩,这应该是很清楚的。因为她跟凯莱一样面对着同样的选择,而且预先拿到了她所选择的东西。

  同样的争议也发生在成年人的生活中。彼得和保罗在早些年都面临着相同的机遇。彼得选择每周工作40个小时来获取稳定的工资,保罗选择夜以继日地工作来创办一家收入不稳定的企业。30年后,当彼得穷困而保罗富有时,彼得不讲理地哭叫起来,谴责社会体制加剧了这种不平等。

  我并不想讨论对泡泡糖的爱好是否比对冰激凌的爱好更加令人羡慕,同样我也并不想讨论保罗的选择是否在本质上比彼得的选择更加令人敬佩。但是我确实很想讨论一下彼得对自己的选择带来的结果进行抱怨的理由。一个很好的测试办法就是去询问大一学生是否觉得我们这些成年人应该认真对待这种争论。彼得的抱怨在测试中沦为了笑柄。

  第三,不要去嫉妒。如果你曾经一次为多个小孩分配过蛋糕,那么你肯定听到过“不公平,我这块比较小”之类的话语。如果你当时很有耐心,就会尝试着向小孩解释:只享受自己的蛋糕、不在乎自己伙伴盘子里的蛋糕多少的小孩,会比那些整天斤斤计较、总是心烦意乱的小孩活得更加幸福。由于我们想让自己的小孩们开心,我们会告诉他们:当别人给你一块蛋糕时,你就有了开心的机会,而如果其他小孩得到了更多的蛋糕,你应该牢记世界上总有很多小孩比你得到的更少。下一次当你的工作伙伴获得升迁机会时,你不妨回想一下这些。

  第四,双重错误不会带来正确的结果。如果你居住在美国的普通阶层社区里,那么美国公共广播协会每年会从你的钱包里拿走5美元来资助类似“全美公共广播网”的项目。“全美公共广播网”的成年辩护者们习惯用同一个理由来与别人辩驳,那便是其他项目会索取更多钱。毕竟根据某些估计,美国政府索取的钱财是这项团体福利事业的200倍之多。也许这些辩护者旨在迎合那些没有小孩的选民的心意。不然的话,为人父母者怎么会接受类似“对,我偷了曲奇饼,但我知道别的小孩偷了一辆自行车”的借口呢?

  第五,不要插手那些不需要你操心的闲事。200多年前,亚当·斯密创立了全新的经济学理论,研究人类在贩卖、以货易货、兑换物品方面的自然习性。这种自然习性可以完全被8岁左右的小孩们领悟,它在校园的跳蚤市场上表现为交换印花、卡片和瓶盖。

  有时,一个叫露西安的小孩想跟她的同学莉兹进行交易,但发现莉兹更愿意和隔壁班三年级的埃米丽交易。或许让她很失望的是,我们希望露西安意识到自己不能强迫莉兹同自己交易,更重要的是,她那种试图强迫莉兹同自己交易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只有极其苛求别人的小孩才会想到去请求老师进行干预以禁止莉兹与“外人”交易。

  持有贸易保护主义观点的政治家们恰恰就把美国国会当成了一个伟大的国家级的教师,希望它来维护校园秩序,确保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以保证每个小孩都按照教师的喜好或特殊行业所希望的模式来行动。任何一个8岁小孩都可以坦白地告诉你:这样做糟透了。

  第六,勇敢地抵制那些恃强凌弱的人。普林斯顿大学教授阿兰·布林德(Allan Blinder)估计,大约有3 000万~4 000万美国人面临因为低工资竞争者而失去工作的风险。或者换句话说,所有美国人面对着3 000万~4 000万的外国劳工所带来的低物价的预期。那很好,尽管这6 000万~8 000万人本应享受到更好的工资待遇。

  包括布林德教授在内,所有经济学家都知道当美国人的工作机会被外包时,美国人“整体上”是最终的赢家-因工资降低蒙受的损失比不上因物价降低获得的收益。换句话说,赢家可以多负担一些来补偿输家。这是否意味着他们就应该这样做呢?比如说,我们是否应该开办一门由纳税人资助的失业再培训课程呢?

  我们可以看到,其实自由贸易几乎不会让任何人变成最终的输家。这种观察应归功于乔治梅森大学教授唐·布德罗(Don Boudreaux)。我觉得地球上不存在从未在与邻居的交易中获益的人。想象一下,如果你必须自己种植食物、自己做衣服、依靠奶奶的食物疗法给自己治病,那么你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去寻求一位训练有素的医生的帮助或许会让你不再需要奶奶的鸡汤,但-尤其是考虑到她的年纪-她仍然有充足的理由来接受你对她的感谢。

  即便你刚丢掉了自己的工作,对自由贸易这种让你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较高生活水平下的现象横加指责也属于无理取闹。如果你觉得世界没有因你在自由贸易中处于劣势而对你有所补偿,那么过去你在自由贸易中处于优势时又为世界作出了什么贡献呢?

  我们不妨把这种观察结果抛到一边去,尝试把这次贸易机会或自由贸易协议所带来的影响完全孤立起来看,并且假设这在某种程度上是有意义的。很显然,我们有一些同胞会因这些协议而受到伤害。他们原本会在一个贸易更蓬勃发展的世界里过得更好,但至少这一次他们真的因此倒霉了。我们究竟亏欠这些同胞们什么呢?

  一种考虑方法就是让你自己的道德直觉根据类似的情况来判断。假设你一直在社区药房买洗发水,几年后你却发现在网上可以用更低廉的价格买到同样的洗发水。你选择在网上买洗发水是否意味着你有义务向药房的药剂师作出补偿呢?如果你搬到了更便宜的出租屋,你是否有义务向原先的房东作出补偿呢?当你吃麦当劳的时候,你是否有义务向隔壁餐馆的老板作出补偿呢?他们都因为你购买便宜产品、不再需要他们的服务的行为而遭受损失了。

  或许有些别具一格的道德哲学理论会认为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你有义务作出补偿”,但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些理论就确实让人难以接受。公共政策总不可能专门为了推广那些我们一辈子都不会接受的道德观而制定吧。

  那么,从道义上来说,需要转行的工人与被消费者抛弃的药剂师或出租屋房东有什么区别呢?你可能会说,药剂师、出租屋房东一直面临着激烈的竞争,而且了解自己将要面对的现状。然而,打个比方说,数十年来的关税保护和贸易配额保护政策只是给制造业工人们带来了少许希望。不过,这种希望让他们增长了一定的技术经验,而且现在已经到了把他们脚下的不公平铺垫撤去的时候。

  让我们再一次把那种直觉与我们处理日常生活中类似情况时的直觉联系起来。几十年来,校园当中的恃强凌弱现象因有利可图而愈演愈烈,而且全美国的校园恶霸们都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经验来利用这种法规漏洞、打擦边球。如果我们完善了法规让校园里的恃强凌弱者变得无利可图,难道我们就必须去补偿那些恶霸吗?

  恃强凌弱和贸易保护主义有很多共同点。它们都使用强制方式(直接使用或借助法律的权威)牺牲非自愿一方的利益并让另一方更加富足。比如说,你偏爱到一个时薪5美元的墨西哥劳工那里买东西,而贸易保护主义者会让你花4倍的钱去一个时薪20美元的美国人那里买东西,这样你就被敲诈了。当自由贸易协议给了你到自己想去的任何地方买东西的自由时,请为你的自由欢呼吧。补偿那些剥削过你的人,是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患者的屈从行为。

  第七,对不宽容的行为回报宽容。每个小孩都感受过受排斥的痛苦,而且每个小孩最终都会明白这种痛苦是我们为自由付出的代价的一部分。你不会得到每一个生日聚会的邀请。如果有人因为纯粹的恶意理由而拒绝邀请你,那么你有权利去伤心,但没有权利去聚会场所捣乱。

  成年人试图牢记这一原则,然而大家却总是会忘记它。

  举一个程式化的例子。玛丽拥有一间空置的出租屋,而乔在寻找一个地方居住。如果乔看不惯玛丽的种族、宗教信仰、生活方式,甚至只是因为纯粹的恶意理由而看不惯她,他就可以自由地选择其他任何房子。但是,如果玛丽看不惯乔的种族、宗教信仰、生活方式,法律却规定她必须忍受这些疑虑而把房子租给乔。

  或者伯特想雇一个办公室经理,而厄尼希望管理一个办公室。法律允许厄尼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任何工作聘请。如果他不喜欢阿尔巴尼亚人,那么他不必为阿尔巴尼亚人工作。伯特则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他公开宣称阿尔巴尼亚人没必要来申请这个职位的话,他就确实需要一个好律师。

  这些不对称的原则违背了公平的最基本要求。就他们的权利和责任不应该因为不相干的外部环境而改变的意义而言,人们应该被平等地对待。玛丽和乔或伯特和厄尼正在留心着同一件事的两个方面。为什么在反歧视法规的要求下,他们应该承担不对称的责任呢?

  有两个不错的理由可以说明这种伪善的状况。其一是原则性的,即不对称的责任是不公平的。其二是经验性的,即哪个体制今天侵犯了你的邻居的自由,明天其权限就会扩展到你身上。今天,政府要求玛丽去怎样选择租户;明天,它就可以要求乔去怎样选择出租屋。今天,它要求伯特怎样选择雇用的办公室经理;明天,它就可以要求厄尼怎样选择工作。如果厄尼拒绝一份来自阿尔巴尼亚籍雇主的工作邀请,他会不会被要求证明自己的决定并非基于地域歧视呢?

  然后,为什么它们会就此罢手呢?如果“反优先雇用行动”的原则被一直实施下去,它们最终将会管控房地产市场、就业市场的每个方面,甚至还会包括婚姻市场。在那种超现实的未来里,你在选择对象时考虑种族因素也成了非法行为,司法部的审查人员会审议你的约会模式,以确保你正在社会的各阶层中进行着适宜的交叉抽样选择。当你终于心有所属时,你必须证明你所选择的另一半在客观上比其他任何候选对象更有资格成为你的另一半。一旦这种系统被广泛应用,它就能够从种族方面扩展到(如同“反优先雇用行动”那样)性别方面。于是就会出现这样的尴尬情况:当一个经验更加丰富的女人更适宜被选择为配偶时,玛丽就会因为选择不嫁给她却嫁给男人而出庭受审。

  如果这种设想听起来令人难以置信,那么请记住“反优先雇用行动”在很多年前也是同样听起来令人难以置信的。如果它听起来就像一场噩梦,那么请记住玛丽和伯特的噩梦已经成了现实。

  “反优先雇用行动”已被认为对白人男性求职者们不公平,对无辜但被认定为犯下种族歧视罪行的企业老板们不公平,甚至对它的目标受益人群也不公平。该行动的所有或某些部分有可能正确也有可能不正确,但它完全无法对我正尝试提出的争议作出解释。我认为“反优先雇用行动”对偏执狂不公平,尽管偏执狂也有权被公平对待。即便哪个小孩出于纯粹的恶意理由拒绝接纳你,他也有权拒绝邀请你去参加他的生日聚会。

  你我并不赞成偏执行为,但是宽容的个人美德和多元化的公众美德要求我们去支持那些我们并不赞同的东西。对不宽容的行为回报以宽容的主意听起来有些自我矛盾,但其他很多不错的主意都是这样的,比如那些拥护政府的新闻审查制度的人们拥有言论自由。事实上,言论自由跟宽容有很多共同点。如果它们不能同等对待那些我们会为之欢呼雀跃的事情和那些从根本上冒犯我们内心深处坚持的原则的事情,那么它们就毫无意义。

  第八,不要惩罚无辜的人。种族性规定和“反优先雇用行动”是受保护的,其部分理由是:它们是出于公平而对奴隶制遗留问题的补偿。不幸的是,这些方案的成本主要由那些在美国废除奴隶制很久之后才移居美国的白人居民的后裔们来承担的。种族优先权并不是消除奴隶制残余影响的解决办法,它只是一种简单的让不利影响从无辜的一群人转嫁到无辜的另一群人身上的办法。

  当我在杜克大学的一间挤满了本科生的教室里讲述这个观点时,一个学生思考后提出,美国黑人所遭受的压迫并没有因奴隶制被废除而结束。他认为,由于遭受了数十年的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法规《吉姆·克劳法》的伤害,即便是20世纪才抵达美国的移民家庭也有资格从为美国黑人预备的开销中受益。

  但是《吉姆·克劳法》(跟其他隔离措施一样)是种族间贸易的障碍,而经济学家知道贸易障碍通常会对双方都不利。那些为黑人顾客提供服务、光顾黑人商店、雇用黑人员工、为黑人老板打工的白人同样也是《吉姆·克劳法》的受害者,就像对应的另一方一样。

  换一种方式来讨论会败坏经济学,那样做也可能是种族歧视。《吉姆·克劳法》阻止黑人与白人打交道,不过它也阻止白人与黑人打交道。谁可以证明,被剥夺与白人的贸易权利是一种压迫的形式,但被剥夺与黑人的贸易权利就不是什么压迫呢?

  当然,《吉姆·克劳法》是由白人选民制定的,这的确属实,因此人们可能会倾向于认为该法律会有利于白人。但是这种逻辑需要建立在一种与所有经验均不一致的民主理论上。白糖补贴、烟草补贴和石油补贴都是由全美选民制定的,而且理性的人们不会认为这些方案对全美选民有利。相反,这些方案只对少数特殊的、通过施加了政治影响力来利用公众的利益集团有利。

  同样,《吉姆·克劳法》带来了贸易堡垒,这的确属实;它包括了大大小小的侮辱性规定,从种族隔离制度下的喷泉所有权到按种族隔离制度分隔开的不平等的公立学校。毫无疑问,它对黑人的伤害远远大于对白人的伤害。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白人曾经得利,因此就应该承担起补偿黑人在《吉姆·克劳法》下的悲惨生活的责任。

  这里我们似乎引起了政治上的争议,但如果我们将操场上的标准应用到这一案例中,争议就可迎刃而解了。在那里,当强尼抢走了玛丽的沙斗,没人会让无辜的鲍比对玛丽作出补偿。

  第九,不要向自愿捐助者索取太多。当生菜在食品杂货店里卖得更贵时,购物者会诅咒杂货店老板,但他们完全不会诅咒自己的朋友和并没有卖生菜给他们的邻居。这些满腹牢骚的人也不会去成立自己的食品杂货店并且提供低价的食品。那些自己不愿意多走一步路的人却要求杂货店老板再多走一英里去给他们采购便宜的食品。

  同样,工人们会诅咒那些付给他们低工资的老板,但不会去诅咒其他那些不给他们提供工作机会的老板(和不是老板的人)。这在道义上是毫无意义的,在经济学上也是如此。雇用工人的-甚至希望以低工资雇用工人的-老板从市场中选择了几个工人,而且迫使其他雇用工人的老板与其展开竞争以争夺工人,这会使得工资上涨,不会下降。如果你在寻找一份高薪水的工作,那么开出低薪水的老板也为你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他可不是引起麻烦的人。

  对杂货店老板或雇工老板充满了怨恨,同时无视世界上其他那些不能给你提供便宜的生菜或好工作的人,是一种相对来说害处不大的、显示出多重道德标准的行为。但是,同样的道德本能上的混乱也在其他领域发生,而且它不会总是这样温和的。每6个月左右,在自然灾害发生后灾区常用资源缺乏时,你就会看到一些抨击把每加仑水卖到7美元、抬高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的道德沦丧的奸商的新闻。新闻主持人和政治家对这些事情表示严正谴责,但我从没有看到他们自己运送水到灾区并以每加仑7美元或任何价格提供给灾民。如果道德沦丧的奸商有责任把水的售价降到每加仑7美元以下,那么新闻主持人为什么不用承担这个责任呢?

  再次考虑一下出租屋房东玛丽,她并不愿意把房子租给那些她不喜欢的人。也许你正是这些人之一。然而,当玛丽修建起一幢供出租的公寓楼而且不愿意租给你时,她仍然为你带来了一点小小的益处:通过招揽房客,她让其他房主的出租屋出现了闲置情况,并且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了一点降价的压力。与这种益处相比,我不会为你干任何事情,我并没有参与房地产出租事业的计划。我跟玛丽一样不会租房子给你,我不希望通过租房子给你来获得任何报酬。但是根据法律,玛丽拒绝租房给你,这已经给你带来了一定的伤害,然而我却是完全无辜的。这听起来实在令人抓狂。

  同样,小企业的老板被要求必须聘请残障人士。如果这是基于某种道义上的责任,换句话说,如果存在一种必须聘请残障人士的道义责任,那么其他人也应该被要求去开办小企业以便聘请残障人士。毕竟,当道义责任存在时,它就应该是普遍的:要么它对所有人提出要求,要么它不对任何人提出要求。

  有时候,不用过于频繁,只是偶尔,一个操场上的小孩会愿意去清理垃圾。我们通常不会作出让那个小孩去清理整个操场的命令。卖给你生菜但售价昂贵的食品杂货店老板、出租房子给别人但不租给你的出租屋房东、通过雇用你的邻居而不雇用你的方式改善了你的就业机会的企业老板,所有这些人都为你带来了一点小小的益处,就像那个在操场上捡起几张糖果包装纸的小孩。希望他们为你做得更多是很好的,但要求他们为你做得更多却是无礼的。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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