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样本试点公务员制度改革 公务员投简历多高学历低职位
近十年的“去官化”
关于公务员分类改革,最早可追溯到2006年。2006年实施的《公务员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这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制度。而在此之前,中国公务员管理一直采取的是“大一统” 模式,从事综合管理、政策研究等工作的机关人员与在一线执法和辅助服务的政府部门人员混同招录、选拔、培养和使用。如果个人没有犯什么大的错误,只要进入公务员队伍就等于端上了“铁饭碗”。
十八大之后,公务员分类改革明显加快了步伐。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当中,对于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部署中,中央提出要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要重点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在今年1月下旬,中组部、人社部等方面联合召开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中组部常务副部长陈希重点强调,要把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作为整个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重点,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员选任制度和机制。
据媒体报道,这项关乎全国700多万名公务员切身利益的改革,预计在今年年内或正式对外公布,开启全面改革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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