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内不能有早恋,不能有暴力
法规解读:《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十)条规定电视剧不得出现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社会舆论普遍认为学生在校园里谈恋爱会耽误学业,因此电视剧中几乎是严禁表现中小学生早恋的情节,而校园暴力直接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是表现的禁区。
影视案例:2003年,台湾偶像剧《流星花园》在大陆播出后影响巨大,但诸多媒体发表评论称该作品鼓吹“拜金主义”、“校园暴力”等,被认为“容易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最终在大陆被禁播。改编自《流星花园》的《一起去看流星雨》同样讲述校园恋情,就把原本的高中校园换成了国内教育序列中并不存在的“预备学校”,从而规避审查,其中的校园暴力情节也被弱化为搞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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