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11时许,邯郸市邱县邱城镇石佛寺村发生惨痛一幕。一名6岁的小女孩村外路边玩耍时,被一条恶狗咬住脖子,最终不治身亡!肇事恶狗逃进庄稼地没有踪影,目前,众多街坊、亲友仍守在现场附近,围堵打狗。(9月9日凤凰网)
小狗本是人类最亲密的朋友,可是近年来,全国发生多起恶犬伤人事件,于是乎“屠狗”事件在全国蔓延开来,甚至愈演愈烈。有人说,“应该大范围屠狗,避免恶犬咬人的事情发生”;也有人说,“我家的狗又不咬人,凭什么杀我家的狗?狗就不是生命?”......
那么到底该不该“屠狗”呢?当然不应该因为一些恶犬就屠杀所有的犬,好多犬还有其他光荣而神圣的使命呢,给社会和国家做了好多贡献呢,比如军犬、警犬和导盲犬,它们都是人类的好朋友,一生都为人类做贡献。更有像忠犬“八公”一样对主人忠诚的“黄黄”。
说到“黄黄”,这只在街子古镇的小狗,已经独自在街子古镇15天了。不知是被主人遗弃还是将其遗忘,但黄黄没有怨恨和放弃,它每天等候在与主人分别的车站。小狗每天都会静静地趴在停车场边,半眯着眼睛,唯一能唤起小狗活力的,是那一辆辆进站的客车。每当一辆客车进站,它都会上车去闻闻、看看,它期待着主人会来带它回家。
从早上8点上班,它都会准时出现在停车场内,到晚上6点下班,接近10个小时的时间里,小狗从来不会错过对任何一趟车的检查,每次欢快地上车,沮丧的下车。
这么一条忠诚的狗,谁会舍特它,更别说“屠狗”了。所以说,“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的狗”,制止“恶犬伤人”事件不能一味的“屠狗”,相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关合理的制度,例如,一、除了军犬和警犬,一般人不得养烈性犬;二、军犬和警犬应严格培养,不得不停口令随意咬人;三、一般不用烈性犬作为导盲犬;四、不管是何种犬都要接种药物,防止疯狗病发作;五、狗主人必须管理好自己的狗,不能随意放养;六、不要随意招惹别人的狗,因为很多时候,狗伤人事件都是意外,等等。
办法是想出来的,相信只要好的管理制度,此类恶狗伤人事件将不会再发生,希望偏激的人尊重生命,明白不是所有的狗都叫“恶犬”,也有“忠犬”,这样和谐社会才能真正和谐,人与自然和谐。
作者:雪黛
稿源:时评界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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