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第一人" 称钱难支取有些后悔

2014-02-22 10:56:55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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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说法>>>

  协议合法有效应算作遗赠扶养

  四川大学教授王建平表示,钟大爷和社区签订的协议经过公证人员公证,双方所签遗赠扶养协议应该是合法有效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可通过协商解决。

  王建平说,公证人员现场见证签订的协议,可以保证其签订的真实性,也可以保证内容的合法性。王建平表示,遗赠扶养协议一般是老人同自己的亲属或者邻居签订,与单位、组织签订较少,但是社区仍是合法的组织,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遗赠扶养协议一般规定要照看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等义务,若受托方没有履行义务,则应通过协商处理。

  王建平表示,严格来说,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可定期获取一定的养老金直到去世,“概念上还是应该严格区分一下,社区并不是金融机构,不能开展以房养老业务。”

  就算“以房养老”社区也最好不搞

  省社科院社会学专家胡光伟表示,社区只是居民自治组织,没有足够的经济基础,在没有国家法律法规保障的情况下,最好不要搞“以房养老”。

  胡光伟说,以房养老是一门“生意”,“它是金融机构做的生意,是让有提高养老质量需求的居民,将自有住房反向抵押给金融机构,按时领取养老金。”胡光伟强调,以房养老是养老的补充,不能是唯一的模式,“政府要为养老兜底,不能推卸责任。提高养老质量,最根本的还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养老金,让没有房子的人也能养老,让有房子的人更好地养老。以房养老是提高,适合有基本养老条件的同时又要提高养老质量的人群。”

  胡光伟表示,既然是一门生意,社区就不应该参与进来,“社区只是一个居民的自治组织,没有那么多钱,面对老百姓的养老压力,可能无法兑现承诺,国家也无相关管理规定,对双方来说都没有保障。”

  胡光伟说,以房养老目前尚未试点,就算试点也难以推广开来,“这门生意对银行来说有风险,万一老人活得比预期的长呢?对老人来说也难以接受,他们为何不直接卖掉呢?因此,以房养老并不涉及大部分老百姓。”(四川在线记者吴忧实习生严子含摄影方炜)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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