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律师:长腿妹拥有台湾居民身份
目前在台湾执业的戴智权律师指出,依据台湾当地的条例,只要父或母其中之一具备台湾居民身分,子女就可以落户在台湾地区,大S是台湾居民、且出生地在台湾,大S与冯小菲的小孩必定可以落户台湾。然而,未来大S的女儿如果想拥有大陆籍,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之1第2项”与“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5条第4款”规定,“台湾地区人民不得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违反规定者,会丧失台湾地区居民身分……”换句话说,大S的女儿无法拥有两个户籍,必须选择其一。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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