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不跳级是对“神童”的必要保护

2013-10-10 06:05:48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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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小学五年级的玥玥,今年跳级参加了济南外国语学校的招生考试,并收到了录取通知书,玥玥爸爸杜先生打电话咨询外国语学校,却被告知按照规定不允许跳级考试,因此不能调取玥玥的学籍,无法录取。(10月9日 生活日报)

  “没办法,既然教育部门有规定,玥玥只能明年再考了。六年级课程玥玥都会了,现在正自学初中的课程。”就如同杜先生的无奈一样,这样的新闻一经报道,总会引来不少感慨和质疑。既然孩子的可也掌握成都和考试成绩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为什么不让他在适合自己智力水平的环境中求学呢?这样的规定会不会限制孩子“天分”的发掘和施展呢?

  山东省教育厅2007年颁布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5项升级与跳级第24条写明:中小学每一学段内升级采取直升式,不允许跳级。在笔者看来,义务教育阶段不许跳级,是对这个年龄阶段儿童正常成长的一种必要保护。

  在我国,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接受义务教育,也就是说,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年龄最大也就十五六岁。这个年龄段,作为个体的人处在不断接触世界、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心智、情商、包括体质还相对不够成熟,对于所处的社会以及自身,尚没有一个清晰地认识和定位。

  诚然,人们俗称的“神童”单就知识储备和课业学习能力而言,较之同龄人有着相对明显的优势,但从全面发展的角度来讲,或许还不具备跑步跨越下一个阶段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事实证明,单纯的追求孩子智力的发展而忽略其他非智力因素的同步发展,最终会给孩子和家长带来各种困扰。通过网络搜索“神童”相关的新闻,那些“跳级”或者“破格升学”的孩子中,除了成绩优秀外,缺乏自理能力、沉默寡言等关键词,都令我们感到些许担忧。这其中,为我们所熟知的是“神童”廖崴,2009年13岁的他考上中国农大,由于年纪尚幼,缺乏自制力,再加上父亲看护不严,廖崴沉迷于网络游戏,以至于成绩倒数,一路挂科,还因为不懂得感恩被资助人中断了资助计划。

  当然,我们不能因为个别例子而对“跳级”或者“破格升学”盖棺定论,但这些例子至少能让我们不断反思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而认识到非智力因素对于孩子发展的重要性。

  相信有着玥玥爸爸式烦恼的家庭不止一家。这些家庭因为孩子出色的课业学习能力和较之同龄人相对超前的智力水平而感到幸福,也因为不知如何进一步培养孩子在某些方面的“超常”能力而感到手足无措。其实,孩子潜能的挖掘和施展,未必只有跨越式跳入高年纪或高级别学校一条路可以走,所谓“欲速则不达”在教育孩子方面一样适用,保持孩子持续稳定学习状态的同时,在体质、心智、德育等非智力因素全方位地给以指导和教育,脚踏实地为孩子未来发展打好坚实基础,才是正道。

  不让“伤仲永”的悲剧重现,家长和社会都有义务谨慎为孩子选择好适合其发展的路,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不许跳级的规定,不失为对孩子们的一项有效保护措施。

 

  作者:王向宁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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